案件結束後,長公主親自上奏為我請封。
聖旨到公主府那日,我被封為昭寧縣主,賜獨立府邸與食邑。
皇帝在旨意中寫明,我舍身救駕、蒙冤不屈,恢複所有名譽。
宣旨官念到“無罪”二字時,我以為自己會哭。
可真正落下的,隻有一口壓在胸口許久的氣。
從前我求爹娘相信,求裴硯之來接我。
如今不需要他們開口,我的清白也終於刻在了聖旨上。
縣主府由長公主親自挑選。
門前沒有林家的族徽,也沒有裴家的燈籠。
匾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