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臥室的燈沒有開。
我站在衣帽間門口,手扶著門框,看著裏麵整整齊齊掛著的一排排衣服。
這些都是他給我買的。米色的羊絨大衣,是他去年出差帶回來的;淺灰色的真絲襯衫,是婆婆說“你穿這個顯端莊”的時候他順手刷的卡;還有那些包包、鞋子、首飾,每一件都有明確的購買記錄,每一筆都記在那個APP裏。
我伸手摸過一件大衣的袖口,麵料柔軟冰涼。
七年了。
我在這個家裏做了七年的顧太太。我記得他所有的飲食禁忌,記得婆婆每一次血壓升高的前兆,記得家裏每一件物品應該放在什麼位置、什麼角度。
但我不記得自己上一次為自己花錢是什麼時候了。
我深吸一口氣,走到衣帽間最裏麵的角落,蹲下來,拉開最底層的抽屜。
抽屜裏放著一個鐵盒,是以前裝丹麥曲奇的。我打開蓋子,裏麵是一遝現金。
這是我這些年從買菜錢裏一點一點省下來的。有時候是少買一把蔥,有時候是等超市打折,有時候是他隨手給我的零錢我沒花。我把這些錢一張一張地疊好,藏在這個誰也不會注意的角落裏。
我數了一遍。
七千三百塊。
我把錢裝進一個帆布袋裏,然後打開旁邊的首飾盒。裏麵躺著一對龍鳳鐲和一條金項鏈,是我結婚時的嫁妝。當時婆婆說“這些金子你收好,以後傳給你兒媳婦”,我就真的再也沒戴過。
我把金飾也放進帆布袋,拉上拉鏈。
然後我回到臥室,從床頭櫃的抽屜裏拿出一部舊手機。這是我三年前換下來的,沒有插卡,沒有登錄任何賬號,像一塊沉默的石頭。我把手機充上電,放進包裏。
接著是充電寶、一把多功能折疊刀、一件深色的衝鋒衣。
我做這些事的時候,動作很輕,很穩,像是在做一件做過無數遍的事。
最後,我走到書桌前,從抽屜最底層拿出一份文件。
那是我上個月偷偷打印的離婚協議書。我找了律師朋友谘詢過,對方說這種情況可以主張財產分割,但我沒有要他的錢。我隻要自己應得的那部分,和自由。
我把協議書放在書桌上,用那支他送我的鋼筆壓住。
就在這時,我的目光落在了書桌對麵的博古架上。
架子最顯眼的位置,擺著一枚深紅色的印章。
那是他去年四十歲生日時,婆婆送給他的。雞血石的料子,找名家刻的,上麵刻著“顧氏基業,誠信為本”。他視若珍寶,每天早上都要用軟布擦一遍,說這是他的“印信”,代表他在公司的權威和家裏的尊嚴。
以前,如果我不小心把印章的位置挪動了一毫米,他都會皺著眉頭重新擺正。
我走過去,手指輕輕撫過那冰涼的石料。
如果把它扔進垃圾桶,太便宜他了。
如果把它留在這裏,他明天早上醒來,還是會把它擦得幹幹淨淨,繼續用它去簽那些壓榨人的合同。
我要拿走它。
不是為了賣錢,也不是為了收藏。
而是要讓他每天早上醒來,習慣性地去摸那個位置時,發現那裏空了。
讓他知道,他引以為傲的“秩序”和“權威”,被我這個他眼中的“記賬本”偷走了。
我把它放進帆布袋的側兜裏,那裏緊貼著我的心臟。
石頭的棱角隔著布料,硌得我有些疼。
很好。
疼,說明我還活著。
然後我換了一身不起眼的深色衣服,把頭發紮低,背上一個舊帆布包,走出了臥室。
路過書房的時候,我停了一下。
裏麵傳來他對著電話大聲談笑的聲音,聽起來心情很好。
“......對,那個賬本我已經鎖了,她翻不出什麼浪花......”
我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
顧城,你鎖得住賬本,鎖得住錢,但你鎖不住一個死心的女人。
門縫底下的光還亮著,裏麵傳來鍵盤敲擊的聲音。
我站了三秒鐘,然後轉身,走向玄關。
我換鞋的時候,看了一眼客廳。餐桌已經收拾幹淨了,桌布被我重新鋪平,四個角對齊,和我每天做的一樣。
我推開門,走進電梯。
電梯下行的時候,我靠在轎廂壁上,閉上了眼睛。
地庫的燈光是慘白的。我走到自己的車旁邊——那是一輛舊大眾,是他三年前換新車時淘汰下來的。我說“這車還能開”,他就扔給了我。
我拉開車門,坐進去,把帆布袋放在副駕駛上。
我插入鑰匙,擰動。發動機發出一聲低沉的轟鳴,像是沉睡了很久的東西終於被喚醒。
車燈亮了,兩道光柱刺破地庫的黑暗。
我把車開出地庫,駛上馬路。
淩晨一點的街道空曠得像一個巨大的容器。路燈一盞一盞地從車窗外掠過,城市的燈火在後視鏡裏越來越小,越來越遠。
我握著方向盤,眼淚終於掉了下來。
我沒有擦,任由淚水流過臉頰,滴在方向盤上。
但我沒有減速。
我踩下油門,朝著城市邊緣的方向,駛入了無邊的夜色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