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月後,府衙做出了判決。
婆母冒用我的陪嫁私印,長期支取莊子與藥鋪收益,又指使陸府管事偽造賬目,證據確鑿。
除歸還財物外,還需受杖刑、繳納罰銀。
蘇婉容誣告、教唆縱火,雖未造成實害,也被判受刑拘押。
翠雲因主動招供,從輕處置。
陸家則須在三個月內歸還所有陪嫁,並償清這些年支取的銀錢。
若有不足,便變賣名下產業抵償。
判決宣讀時,婆母在堂上哭得撕心裂肺。
“那是陸家的祖宅!”
“賣了祖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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