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這個人,極度好麵子。
初中時,班長請全班喝奶茶,唯獨跳過了我:
「別誤會,不是買漏了,是你這種人喝了也還不起。」
第二天,我拿攢了半年的生活費請了全班,最後一杯放在她桌上。
「昨天那杯,我替你補上了。」
那個月,我啃了三十天饅頭。
高考我考了狀元,資助人當著記者的麵笑:
「是不是該給再生父母磕個頭?」
我把狀元獎金連同三年兼職攢的全轉了過去:
「你借的我連本帶利還清了,頭就不磕了。」
那年暑假,我在工地搬了兩個月磚,才湊夠學費。
後來,我被認回了豪門。
認親宴上,主桌留給親女兒的那個位置,坐著假千金。
我說,那是我的位置。
她眼圈一紅,掉了眼淚。
三個哥哥一齊冷了臉:
「家裏的東西,我們想給誰就給誰。」
「不服,你就滾出我們家啊?」
滿堂賓客,沒有一個人出聲。
我看著他們,把那隻象征傳承的手鐲,套在了假千金手上。
早知道,就不來了。
我這輩子,還沒丟過這麼大的人。
我低頭,看著這條他們買的手鏈。
因為不合身,吊牌還沒來得及剪。
沒關係,等把他們給我的都還完,我就不要他們了。
......
宴會廳的燈太亮了,我連低頭都沒地方躲。
我躲進洗手間,把手鏈扣到最裏麵一格。
一甩手,它還是從腕骨上滑了下去,「叮」一聲掉進洗手池。
隔間外,兩個服務員在補妝。
「沈太太訂手鏈那天我在,比的是明珠小姐的手腕。」
「那真千金戴著不晃蕩?」
「晃就晃唄,順手添的,誰記得她手腕多粗。」
我撿起手鏈,在隔間裏站著,沒出去。
好麵子的人,連偷聽都怕被撞見。
回到大廳,主桌已經沒有我的椅子了。
三哥沈星野朝門口抬了抬下巴:
「那桌還有空,你先湊合。」
門口那桌,坐的是司機和保姆家的孩子。
一個小胖墩啃著雞腿看我:
「姐姐,你也是跟你媽來幫忙的嗎?」
一圈小孩都笑了。
我也笑:「對啊。」
然後把麵前那碗涼透的佛跳牆,一勺一勺吃幹淨。
不能剩。
剩了,明天全海城都會傳:沈家剛認回來的那個,當眾甩臉子。
散場時,一個戴珍珠項鏈的阿姨把一摞空盤子塞進我手裏。
「小姑娘,拿去後廚,再給明珠那桌添壺熱茶。」
我端著盤子,沒動。
我媽就站在三步外,挽著明珠送客。
她看見了。
她隻笑了一下,跟那個阿姨說:
「穗穗在鄉下幹活幹慣了,手腳勤快。」
阿姨「哦」了一聲,上下打量我一眼,沒道歉。
那摞盤子很沉。
但沒有那句話沉。
在縣城被人喊了十八年「沒人要的野丫頭」,我都沒這麼丟人過。
今天就在親媽眼皮子底下,我成了端盤子的。
沒事。
端盤子,我也端得比誰都穩。
回去的車上,二哥沈馳一路都在回消息,最後把手機往腿上一扣。
「半個海城的人都在,你當眾跟明珠搶位置,她哭成那樣,爸媽臉往哪兒擱?」
大哥沈硯沒說話,就是默認了。
我爸閉著眼:「剛回來,不懂事,慢慢教。」
我媽歎了口氣:
「穗穗,明珠陪了我們十八年,你就讓讓她,怎麼了?」
我想說,我讓了。
位置讓了,手鐲讓了,盤子我都端了。
話到嘴邊,還是咽了回去。
說出來,太像在討東西了。
我低頭看那條晃蕩的手鏈,吊牌一下一下硌著手腕。
身上這條裙子,也是他們買的。
進這個家到現在,他們給我的就這兩樣。
不多。
還得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