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和顧師傅去了北站舊址。
臨時照護點早已搬走,原來的三層樓改成了旅社。前台老板聽見地址後,翻出一冊舊登記簿。
“這裏以前住過很多走失兒童。”
我指著302號房。
“十三年前,這個房間登記過誰?”
老板戴上老花鏡,沿著頁碼往後翻。
“沒有姓名,隻有一個編號,N-17。”
我心口一沉。
“有沒有送來的人?”
“登記人是女的,姓唐。”
母親。
登記簿後麵夾著一張複印的轉送單,孩子姓名一欄寫著:程野。轉送目的地卻被紅筆劃掉,隻留下“臨時安排”。
送達時間是火災當天晚上八點四十。
火災發生前,母親確實把弟弟送到了這裏。
那弟弟為什麼又會出現在倉庫?
我回家翻找母親的信。
第七封信的夾層裏,藏著一張沒有寄出的掛號憑證。憑證背麵寫著一句話:他在北站,但沒有上車。
父親回家時,我正把資料攤在餐桌上。
他看見轉送單,腳步一下停住。
“你去了北站。”
“母親把程野送到了照護點。”
父親沒有否認。
“她後來把他接走了。”
“誰接的?”
“我。”
“為什麼?”
父親伸手去拿轉送單,我把紙壓住。
“你把他送回倉庫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尋呼機裏的聲音是他。”
“你聽錯了。”
“你親口說過302是他最後住過的房間。”
父親的臉色變白。
我站起身,擋住他的手。
“你去過北站,對不對?”
父親看著我,眼底閃過疲憊。
“我去的時候,他已經不在房間。”
“那他去了哪裏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
“你為什麼不報警?”
“因為你媽說他不想見我。”
我冷笑了一下。
“一個六歲的孩子不想見你,所以你就不找了?”
父親猛地拍了一下桌子。
“我找過!”
桌上的杯子被震倒,水沿著紙張流開。
父親盯著那些證據,聲音開始發抖。
“我找了整整一夜。”
“找到了嗎?”
“找到了。”
我屏住呼吸。
“在哪?”
他閉上眼。
“老碼頭。”
屋裏安靜下來。
“你在倉庫裏看見他?”
“我看見一個孩子。”
“是程野。”
父親沒有回答。
我把手按在桌麵上,努力讓自己的聲音穩定。
“你抱他出去了嗎?”
父親低下頭。
“我沒來得及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門關上了。”
我盯著他。
“誰關的?”
父親的手指深深掐進掌心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
可我知道他又在撒謊。
因為尋呼機裏的聲音說得清清楚楚。
別讓他關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