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去了區檔案館。
城市更新項目的資料都要重新掃描,我正好有調閱權限。三號倉庫的原始圖紙隻剩一套,封麵被水泡皺,圖紙右下角蓋著倉儲公司的紅章。
顧師傅在檔案室裏看見我,先是愣了一下,然後把手裏的放大鏡放回桌上。
“你怎麼回來了?”
我把燒焦門牌放在桌麵。
“查三號倉庫。”
顧師傅的手指在桌邊停住。
“這個不歸你查。”
“我是項目資料員。”
“你也是程敬山的女兒。”
我抬起眼。
“所以我更有理由查。”
顧師傅低頭看著門牌,眼神裏閃過一絲難堪。
“你母親當年找過我。”
“她找你做什麼?”
“問倉庫有沒有側門。”
“有嗎?”
顧師傅沒有立刻回答,隻把舊圖紙推到我麵前。
“看完就還回來。”
圖紙上隻有兩扇門,正門和裝卸門。可是火災報告裏寫著,消防員從“東側門”進入。
我指著那一行字。
“東側門在哪?”
顧師傅揉了揉眉心。
“後來封了。”
“為什麼圖紙上沒有?”
“因為它不是登記門。”
我翻出舊報紙。火災報道刊登於第二天,寫著淩晨零點十四分起火。可港口氣象記錄顯示,零點十四分時消防船已經到達,起火至少應在十一點四十八分以前。
相差二十六分鐘。
我把兩份資料並排放好。
顧師傅看了很久,才開口。
“你父親說的是零點十四分。”
“你聽見的呢?”
他抬手關掉檔案室的門。
“我聽見倉庫警鈴是在十一點四十八分響的。”
“為什麼不說?”
顧師傅的嘴唇抿成一條線。
“因為那時候有人把值班簿拿走了。”
我把手機放在桌麵。
“誰?”
他看向門外。
“別問。”
我壓低聲音。
“我弟弟是不是在倉庫裏?”
顧師傅閉上眼,肩膀明顯沉下去。
“我隻看見一個孩子。”
我一動不動地盯著他。
“什麼時候?”
“警鈴響之前。”
“他在哪裏?”
“東側門。”
“誰帶他去的?”
顧師傅沒有回答。
我把門牌推到他麵前。
“顧師傅,如果你不說,我會把你知道的和不知道的都寫進檔案裏。”
他看著門牌,手指輕輕抖了一下。
“是你父親。”
我胸口像被硬物撞了一下。
“他帶程野去東側門?”
“我隻說我看見他帶著一個孩子。”
“你認不出那是我弟弟?”
“火光太暗。”
“你後來為什麼不告訴我媽?”
顧師傅別開臉。
“你父親拿著賠償表來找我,說隻要按零點十四分記錄,倉庫公司就不用承擔全部責任。”
我收起資料。
“那他為什麼要把孩子帶去側門?”
顧師傅看向我,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。
“因為側門外麵有一條舊運河。”
我走出檔案室時,外麵的陽光很亮,照得人眼睛發疼。
二十六分鐘。
一扇圖紙上不存在的門。
還有父親帶著孩子進入火場的目擊證詞。
我在樓梯口撥通父親電話。
他接得很快。
“你去檔案館了?”
我停在台階上。
“你怎麼知道?”
電話那頭傳來杯子碰桌的聲音。
“顧明海跟我說的。”
“他說你帶著一個孩子進了東側門。”
父親那邊安靜了幾秒。
“他老糊塗了。”
“你帶的是誰?”
“一個流浪孩子。”
“老碼頭哪來的流浪孩子?”
父親的聲音突然嚴厲起來。
“程晚,別拿你弟弟逼我。”
“是你先拿他騙了我十三年。”
電話被掛斷。
我站在樓梯間,重新看那張掛號單。
母親在火災前兩天,確實想把弟弟送走。
可是她為什麼要送他去臨時照護點?
她是在保護他,還是在躲避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