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爸爸說,這是一個“讓媽媽學會珍惜”的遊戲。
他說媽媽太要強了,從來不懂得依靠他,所以他要讓媽媽嘗嘗失去一切的滋味。
隻要我們家宣布破產,媽媽被債主追得走投無路,就會主動回到他身邊,乖乖做一個溫柔賢惠的妻子。
我那年十二歲。
我配合他們演戲,每天哭著說餓,看著媽媽從一個大學教授,淪落到去餐廳洗碗、去工地搬磚。
今天,她終於湊夠了“債務”裏的最後一筆錢。
她買了她曾經最不屑的廉價蛋糕,插上細細的蠟燭,對我笑。
“寶貝,生日快樂。媽媽沒用,隻能給你這個了。”
她從口袋裏掏出一瓶止痛藥,那是工地上的工友給她的,說過期了但還能吃。
她倒出兩粒,就著涼水咽下去。
門開了。
爸爸和他的朋友們站在門口,西裝革履,笑容滿麵。
“遊戲結束。”
“沈予寧,你隻要認個錯,我們就複婚。”
媽媽愣住了。
她看著我,看著爸爸,看著那些她曾經的學生家長、爸爸的生意夥伴。
她什麼都明白了。
她沒有說話。
她隻是笑著倒在我麵前,嘴裏溢出的白沫混著蛋糕的奶油。
我蹲下身,摸了摸她的臉。
很涼。
我抬起頭,看著爸爸。
“遊戲結束了是嗎?”
“那現在,輪到我了。”
我叫顧念,那年十二歲。
我親眼看著我媽死在那間十平米的出租屋裏。
死因是過期止痛藥引發的中毒性肝壞死。
她死之前,還在對我笑。
她說念念別怕,媽媽不疼。
可我明明看見她的手一直在抖,額頭上的汗把枕頭都浸濕了。
我爸叫顧明遠,明遠集團的董事長。
三年前,他和我媽離婚,理由是性格不合。
真實原因是他在外麵有了新歡——我媽曾經最得意的學生,宋晚棠。
離婚時,他給了我兩個選擇。
要麼跟他,繼續做千金小姐。
要麼跟我媽,一起被“掃地出門”。
我選了跟我媽。
不是因為我不懂事。
是因為我知道,如果連我都不要她,她真的會死。
但我沒想到的是,即使我選了她,她還是死了。
死在她前夫精心設計的遊戲裏。
——
爸爸站在門口,笑容僵在臉上。
他低頭看著倒在地上的媽媽,沒有動。
宋晚棠從他身後探出頭來,捂著鼻子。
“遠哥,她是不是又裝的?上次不也是暈倒訛我們嗎?”
上次是三個月前,媽媽在工地砸傷了腳,實在走投無路,給我爸打了一個電話。
我爸說,隻要她跪著回來認錯,就給錢。
媽媽掛了電話,一瘸一拐走回工地,繼續搬磚。
後來傷口感染,她燒到四十度,差點死在出租屋裏。
那時候我才知道,我爸恨她。
恨她離婚時一句軟話都不肯說,恨她寧可受苦也不肯低頭。
所以他要讓她吃苦。
吃到她自己跪著爬回來。
但我媽沒有。
她到死都沒有。
爸爸終於動了。
他走過來,腳尖踢了踢媽媽的肩膀。
“沈予寧,別裝了。我知道你醒著。”
媽媽沒有反應。
他蹲下身,捏住她的下巴,把她的臉掰過來。
他看到她的臉色青灰,嘴角還殘留著白沫。
他的手僵住了。
“叫救護車。”
他的聲音有點抖。
宋晚棠愣了一下。
“遠哥——”
“我叫你叫救護車!”
他吼了出來。
宋晚棠臉色一白,掏出手機打電話。
我站在原地,一動不動。
我看著我媽的胸口,那裏已經很久沒有起伏了。
我從昨天晚上就知道,她快撐不住了。
她一直吐,吐到最後隻剩黃水。
我讓她去醫院。
她搖頭,說念念乖,媽媽明天給你過生日。
我恨她。
恨她這麼傻。
恨她到死都不知道,這一切隻是一場遊戲。
但我更恨我自己。
因為我知道這是遊戲。
我一開始就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