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聽證會前夜,我把鐵盒裏的東西裝進牛皮紙袋,翻過菜園矮牆,去找方姨。
方姨在菜棚裏。
"東西都在。"我開口。
"你要用了?"
"要用了。"
"用吧。你不欠誰的。"
五年前,是她在廢棄小區的樓道裏把我撿回來的,那會兒我燒得路都走不動。
同晚,執法隊傳話:老疤的供詞畫押了。
聽證會那天,中心廣場圍滿了人。
秦望坐台側,執法隊站台邊,廣播幹事扛著喇叭立台角。
管委會委員宣布議題:"治愈係異能者阮眠拒診案。"
廣播幹事第一個舉起話筒:"阮醫生,既然你救得了別人,為什麼不救她?"
"傷口爛到骨頭了,再拖兩天就得截肢,你負得起責?"
孟廣財跳上台,指著我:"她算什麼東西!以為自己是唯一的治愈係異能者就能在基地裏橫著走!"
台下有人喊:"除名!"
"趕出去!"
孫淑芬抱著孩子衝上台,跪下去,卷起孩子的褲腿,傷口露出來,黑了一片:"各位街坊,我女兒隻有六歲!"
我等他們鬧完。
站起來,從紙袋裏抽出第一張照片,放大到屏幕。
五年前臘月,老屋門口。
一個年輕女人牽著一個女孩進門,女人手裏攥著一張通行證。
"這個女孩。"我指著屏幕,"也是她的女兒。"
人群靜了一瞬。
第一樣,通行證登記底單。上麵原本的名字是邱立本,後來更名,受讓人一欄寫著:孫淑芬。
"這張通行證,就是她換掉女兒換來的那張。"
第二樣,老屋的租約。承租人,邱立本。交易那天,就在這間屋子裏。
第三樣,是她進基地時的入冊申報。登記官問她家裏幾口人,她答:男人死了,就我一個。
"她申報的時候,"我開口,"沒有女兒。"
孫淑芬的聲音尖起來:"末世前誰家的手續沒問題!你查這些幹什麼!"
第三組。
老疤的審訊錄像。他坐在鐵欄後頭:"那女的自己找上來的,說丫頭認得路,認得她,讓我跟老邱打招呼,把人鎖死。"
廣場炸了。
孫淑芬撲上來搶紙袋,被執法隊架住。
她掙著喊:"假的!都是假的!罪犯的話能信嗎!"
第四組。
清理隊當年的戰利品清單,其中一行:防水筆記本,內頁夾著交易紙條。
複印件放上屏幕:臘月十九,收丫頭一名,抵通行證一張。
"這筆跡,"我指著底下的對照件,"跟邱立本遺物裏的筆跡,一致。"
孫淑芬還在喊:"死人的字,誰認得!"
我沒接話。
當眾擼起右袖。
右腕上一道陳年鎖痕,皮肉凹進去一圈,白得發亮。
流浪救助點的體檢記錄放上屏幕:左手腕陳舊性骨折,右腕環形鎖痕,肩胛燙疤。
"這些傷。"我開口,"是鎖在雜物間那幾天,留下的。"
台下安靜下來。叫得最響的人不作聲了。
孫淑芬張了張嘴,沒出聲。
"那個孩子沒死。"我開口,"她砸門砸了三天,手腕砸廢了。她從空樓裏活下來,走了半個月,被人撿回基地。她改了名,剪了頭發,長高了,長到連她親媽都認不出。"
我看著她。
"你當年說,禾禾認得路,認得你。"
"禾禾確實認得你。"
"我就是禾禾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