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爸爸,我要玩那個抓娃娃機。”
夏念初吃完最後一口冰淇淋,轉頭盯上了角落裏閃著彩燈的機器。
夏明遠二話沒說,直接去前台換了一百個遊戲幣。
他把沉甸甸的塑料筐塞進夏念初懷裏,滿眼寵溺。
“去玩吧,爸爸看著你抓。”
遊戲幣叮叮當當地投進去,夾子一次次落下又空手而歸。
夏念初的耐心很快就耗盡了,她一腳踢在機器上,哇的一聲哭了出來。
“壞機器,我都抓不到,我討厭它。”
她直接躺在地上打滾,粉色的裙子上沾滿了灰塵。
沈知意心疼壞了,趕緊跑過去把她抱起來拍打身上的土。
“不哭不哭,這機器都是騙人的,媽媽去便利店給你買個一模一樣的。”
她大步走進便利店,拿了一個標價兩百八的毛絨兔子,直接付了錢。
夏念初抱著兔子,終於破涕為笑。
沈知意捏了捏她的臉,轉頭看向夏明遠時,臉色又沉了下來。
“要不是夏聽晚非要鬧脾氣,我們早就在酒店裏躺著了。”
“哪用得著在這個破服務區耗著,還花這麼多冤枉錢。”
我站在他們旁邊,看著那個嶄新的兔子毛絨玩具,心裏冷得發顫。
四歲那年,我偷偷攢了半年的空瓶子,賣廢品換了一盒二十四色的畫筆。
那是憑我自己努力得到的第一件東西。
可我連一幅畫都沒來得及畫完,夏念初就跑過來,當著我的麵一根根掰斷了。
我哭著去拉她的手,她卻反手推了我一把。
我額頭撞在桌角上,流了一臉的血。
沈知意聽到哭聲跑進來,第一件事卻是檢查夏念初的手有沒有被塑料片劃傷。
“你這麼大個人了,連個畫筆都護不住,還有臉哭。”
“妹妹小不懂事,你不知道把東西放高點嗎,小氣吧啦的。”
從那以後,我就知道在這個家裏,我不配擁有任何東西。
服務區的大門被人推開,兩個穿著製服的警察走了進來。
他們手裏拿著一張記錄本,挨個桌子詢問。
“打擾一下,請問你們剛才在高速上,有沒有看到一個穿黃色碎花裙的小女孩。”
“大概五六歲,短頭發。”
我猛地抬起頭,那是我的特征。
終於有人發現我不見了嗎。
警察走到夏明遠這桌,夏明遠皺了皺眉,頭也沒抬。
“沒看見沒看見,我們一路開過來的,哪有什麼小女孩。”
沈知意更是敷衍地擺擺手。
“警察同誌,高速上怎麼可能有人走路,你們別是接了假警吧。”
警察嚴肅地看了她一眼。
“有人報警說看到一輛可疑的麵包車在路邊停過,旁邊有個小孩。”
“我們現在正在排查,請你們配合。”
沈知意撇了撇嘴,拉過夏念初的手。
“我們真沒看見,再說了,我女兒穿的是粉色裙子,就在這好好待著呢。”
她甚至連一秒鐘的停頓都沒有,根本想不起我今天出門穿了什麼衣服。
那是她親手在拚夕夕上花十五塊錢給我買的瑕疵品。
她嫌棄我弄臟了衣服難洗,所以從來隻給我買深黃色的舊款。
“行,如果有什麼線索,請及時聯係我們。”
警察在本子上記了一筆,轉身走向下一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