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
走出婚紗店,外麵下起暴雨。
周敘白撐開傘,習慣性將傘往我這邊傾。
這個動作,他做了五年。
他記得我怕冷,記得我不吃香菜,記得我生理期腰疼。
也正因為這些細碎的體貼,我才從沒懷疑過他。
可現在回頭看,那些好像一塊塊遮羞布。
遮住了他每年消失的三天,也遮住了他口中那個“身體不好,需要照顧”的青梅。
車停在路邊。
他替我拉開車門,我沒有上去。
“你們為什麼每年都要回瀾嶼?”
他的手頓住。
“她把手術成功那天當成重生。回去隻是紀念她活下來。”
“需要穿婚紗紀念?”
“知遙有儀式依賴,醫生建議不要突然中斷。”
我幾乎被氣笑。
“哪個醫生會建議一個女人,每年穿著婚紗,和別人的男朋友過結婚紀念日?”
周敘白的耐心終於耗盡。
“沈梔,我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。”
“知遙是病人。這件事從頭到尾,都是為了穩定她的情緒。”
“你身體健康,工作穩定,我們下周就要領證。”
“你什麼都有,為什麼非要和她爭一場沒有法律效力的儀式?”
雨聲很大。
可我還是把每個字都聽清了。
因為我健康,所以不配被遷就。
我不會以死相逼,所以活該被忽略。
我愛他,所以應該接受他把婚禮、誓言和親吻都給另一個女人。
我沉默很久,問:“那場婚禮花了多少錢?”
他像是終於意識到我為什麼會看見那張保養單,眼神閃了一下。
“八十萬。”
我的耳朵嗡了一聲。
八十萬。
恰好是我們準備了五年的婚房首付。
這些年,他一直告訴我,他父親生病時欠了債,每個月隻能往共同賬戶存三千。
房租是我交的。
水電、物業和兩個人的日常開銷,大半也是我承擔。
我為了多存一點錢,三年沒旅行,連一件超過五百塊的外套都舍不得買。
而周敘白在我們戀愛的第二年,拿出八十萬,為許知遙辦了一場海島婚禮。
“你家的債,什麼時候還清的?”
“前年。”
“前年?”
我望著他,“可你上個月還說,至少要再還兩年。”
他臉色難看。
“我隻是想多留一點應急資金。”
“應誰的急?”
我聲音發抖,“許知遙的急嗎?”
“沈梔!”
他壓低聲音喝住我。
“那是我的個人收入。我們還沒結婚,我沒有義務把每一筆支出都向你彙報。”
我看了他幾秒,點頭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
我拿出手機,將共同賬戶裏的錢全部轉進自己的銀行卡。
提示音很快從他手機裏響起。
他低頭看清金額,臉色驟變。
“你做什麼?”
“賬戶一共八十一萬三千。”
“其中六十七萬是我存的。剩下十四萬三千,我今晚轉給你。”
“從現在開始,各管各的錢。”
“那房子呢?”
他立刻追問,“下周就要交定金,你把錢轉走,房子怎麼買?”
“不買了。”
“為什麼?”
我抬眼看他。
“因為我不準備和你結婚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