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沈清漪的大臉出現在鏡頭中。
“不好意思呀昭昭,我們太著急出來賞月了,把你忘了。”
程硯蹙著眉開口。
“昭昭,你一聲不吭的去哪兒了?”
“去吃團圓飯了。”
我淡淡答道。
程硯注視我半晌,忽然笑了。
“老婆你還是和以前一樣不會騙人。”
“什麼飯要吃三千八?你肯定是偷偷出去給我買過節禮物了對不對?”
“讓我猜猜是什麼,顯卡?還是運動耳機?你可千萬別替我拆啊!我賞完月就立馬回家來拆禮物!”
沈清漪躲過手機,給了程硯一個肘擊。
“你個普信男!憑什麼是給你的禮物?你隻是她未婚夫,而我可是她八年的好閨蜜!她這禮物肯定是給我買的!”
“不可能!我老婆最愛我了!”
“哼,昭昭才不會見色忘友呢!”
“你快把手機還給我!你自己沒有手機嗎!”
“好啊程狗,你竟然對我這個傷員大呼小叫!等下你得背我下山!否則看我不跟昭昭告你的狀!”
二人你一句我一句,又拌起了嘴。
我覺得無趣,掛了電話。
新家還沒裝修完,貼身的東西不是很多,我很快就收完了。
運走箱子,我盯著牆上的畫發呆。
那是我和程硯一起完成的畫作。
我們是在大學認識的。
我是攝影係,沈清漪和程硯是美術係。
我去找沈清漪的時候認識了程硯,我們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。
從那以後,我們互相成為了對方的繆斯。
我給他拍照,他給我作畫。
程硯很有天賦,才大三就拿了許多國家級的獎項。
在一場創作賽的決賽中,他忽然離經叛道地把我拉上台,讓我跟他一起畫。
他真的很有天賦,在我的搗亂下還是斷層拿了第一。
他把我的塗抹改成了海邊的一輪明月。
領獎台上,要講設計理念,程硯很自豪的說我就是他的明月。
而他,想要做我生命裏的太陽。
那晚,程硯的作品被拍了十五萬。
程硯拒絕了。
他去給那個商人鞠躬,牽著我的手,“抱歉,這幅畫我不賣。”
“這是我和我女朋友共創的第一幅畫,我要留著,等我們結婚的時候擺在臥室裏。”
我珍藏了五年,在他求婚的第二天就把畫掛在了床頭。
我生怕它掉了,用了不知道多少螺栓固定。
現在怎麼取也取不下來。
我幹脆拿了錘子,一錘下去,月亮中間破了個洞。
幾錘子下去,隔壁來敲門了。
“大過節的幹嘛呢!讓不讓人休息了!”
我拿了盒上好的水果開門道歉賠禮。
卻被大媽直接甩到了地上。
“拿點破水果打發誰呢!我告訴你,我可看見你老公剛才出去了!”
“他一走你就在臥室裏弄那麼大動靜,說,是不是偷人了?”
“臭不要臉!看你這長相就不是老實女人的樣!我這就給你老公打電話讓他回來捉奸!”
我笑了,“那您去吧。”
關上門,我的素質突然消失,砰砰砰砸得更用力了。
畫也稀巴爛了。
剩下的很好處理,家電找人上門回收,椅子桌子什麼的直接二手賣了。
有個買家很痛快,把我剩下的家具全收了,還問我木地板賣不賣。
我盯著腳下思考了一會,點頭,“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