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離開前的倒數二十四小時。
別墅裏出奇的安靜。
季淵、蕭牧野和林晚月去市中心看話劇了。沈鶴之去應酬還沒回來。
我一個人站在客廳裏,環視著這個我住了七年的地方。
牆上掛著一幅巨大的拚圖,那是五年前我和季淵花了一個月時間拚起來的。
角落裏的北歐風落地燈,是我跑了三個家居市場才挑中的。
酒櫃裏按年份排列的紅酒,是我一瓶瓶擦拭過標簽的。
處處都是我的痕跡。
處處又都沒有我。
我走進廚房,打開冰箱,把裏麵我做好的牛肉醬、桂花釀、泡菜一罐罐拿出來,全部倒進了垃圾桶。
然後是洗手間。
我把我的牙刷、毛巾、護膚品統統掃進黑色垃圾袋裏。
洗手台上曾經擁擠的空間,瞬間變得空蕩蕩的。
最後,我來到了書房。
桌上擺著一個定製的陶藝杯子。
那是去年跨年的時候,我們在手工坊一起做的。
杯身上刻著我們五個人的名字縮寫。
J, S, X, L, S。
我拿起那個杯子。
手指摩挲過最後一個“S”。
那天刻名字的時候,林晚月笑著說:“清清,你和鶴之都姓首字母S,不如就把你的刻小一點,放在角落吧,不然容易混淆。”
季淵說:“好主意。”
所以我的名字,被刻在了杯底最不起眼的邊緣。
我走到垃圾桶前,鬆開手。
“啪。”
杯子碎成了幾塊。
剛好把那個小小的“S”摔得粉碎。
手機屏幕亮了一下,是季淵發來的微信。
“話劇結束了,晚月想吃城南那家記號的核桃酥,你順路買兩盒回來吧。”
順路。
城南到別墅有二十公裏,完全不順路。
我回複了一個字:“好。”
然後,我關掉了手機的定位,退出了那個名為“天下第一好”的五人微信群。
我把屬於我的那把大門鑰匙放在了玄關的鞋櫃上。
旁邊放著林晚月昨天買的那雙昂貴的高跟鞋。
我拖著行李箱,走出了別墅。
上午九點,機場的陽光很刺眼。
我辦好托運,坐在候機大廳裏。
周圍人來人往,廣播裏播放著飛往各個城市的航班信息。
離起飛還有半小時,手機再次震動。
是沈鶴之打來的電話。
我看著屏幕上那個熟悉的名字,按了接聽。
“桑清清,你買個核桃酥買到太平洋去了?季淵他們都快到家了,你人呢?”他的聲音裏透著宿醉後的煩躁。
“我沒買。”我語氣平靜。
“沒買?晚月昨天就說想吃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你趕緊去買,別一天天作天作地的。”
“我不回去了。”
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秒,隨即傳來一聲冷笑。
“又玩這套?行,不回就不回,你有本事就在外麵住酒店別回來。卡停了,我看你能硬氣幾天。”
他單方麵掛斷了電話。
我看著暗下去的屏幕。
他們永遠覺得我是在鬧脾氣,因為我討好了他們七年。
一個習慣了低頭的人,突然直起腰,他們隻會覺得是在引人注意。
登機廣播響起。
“前往C市的旅客請注意,您乘坐的MUXXXX次航班現在開始登機......”
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去了哪裏。
C市,是我媽媽的故鄉,一個常年下著綿綿細雨的南方小城。
坐在靠窗的座位上,飛機加速,起飛。
七年的光陰原來這樣輕。
輕到隻需一個拉黑的動作,就能抹去所有痕跡。
我看著雲層一點點將整座城市覆蓋,沒有落淚。
不屬於我的月亮,我終於決定不再仰望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