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函發出去不到兩個小時,基金會就來電話,希望我參加內部溝通會。
我答應了,不過隻開視頻。
屏幕亮起時,我媽坐在會議桌最中間,旁邊是基金會理事和法律顧問。她一見我,眉頭就皺起來。
“晚晚,家裏的事非要鬧到律師這裏?有什麼話你跟我說不行嗎?”
我沒接她的話,隻問:“一百二十萬什麼時候退?”
法律顧問翻了翻材料:“目前看,沈律師當年的代管權限主要用於治療、生活和訴訟事務。將你的個人賠償進行公益捐贈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