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來我才知道,那晚他追了我三條街。
一個剛拆完紗布的人,雨裏跑了三條街。
程特助在後麵開車跟著,差點闖了兩個紅燈。
第二天,他把我叫進辦公室,桌上放著一份文件。
《領養協議》。
甲方:陸星辭(被領養方)。
乙方:林穗(領養人)。
我往下看條款。
第一條:領養人須負責被領養人一日三餐,忌口執行,情緒投喂。
第三條:不得棄養,不得轉養,不得送人。
第五條:違約金,人民幣一億元。
我抬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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