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十七日的訂單下麵,還有三項附加消費。
雙人晚餐,一千二。
營位布置,八百六。
跟拍服務,兩小時。
備注欄裏寫著:
“不要聯係同行人,想給他一個驚喜。”
訂單掛在我的家庭賬號下,付款用的是我綁定的銀行卡。
但從這句話裏看,準備驚喜的人顯然不是我。
我把訂單打印出來,連同十五筆異常消費帶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周嶠將材料按日期排開。
“房車什麼時候買的?”
“領證前一年。購車款、登記證和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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