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作為證人出庭那天,帶來了我的賬本。
她沒有替自己開脫。
法官問她,是否知道賬戶由林清月控製。
她回答:
“知道。”
“第一次發現她用知意的錢買車時,我沒有製止。”
“後來她買房、買珠寶,我也替她隱瞞。”
林清月的律師立即追問:
“也就是說,你和丈夫默認兩名女兒共同使用這筆錢?”
母親看著他。
“沒有共同。”
“知意從來沒有使用過。”
“她每個月隻有三百塊。”
“是我們拿走她的財產,再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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