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U盤裏最重要的不是金額。
而是一份董事會備忘。
三年前,陸氏為了延長父親專利許可。
曾經承諾把核心產品利潤的百分之八返還沈氏信托。
這筆錢一分都沒進信托。
反而被改成“技術協同費”。
一路轉進宋琴控製的公司。
陸承宇父親簽了字。
宋琴也簽了字。
陸承宇當時還是副總裁。
會議紀要顯示,他全程在場。
我把證據交給青曜法務。
周衍卻沒有像我想的那樣興奮。
“沈董,這些東西能證明陸氏風險更大。”
“也可能證明它根本不值得買。”
我明白他的意思。
收購不是報複。
不是對方越爛,我越該接。
相反,風險越大,投資人越可能否決。
第二天下午,青曜臨時投委會召開。
我第一次以創始控股人的身份正式提出:
“啟動陸氏收購。”
會議室很安靜。
七名委員沒有一個立刻表態。
合規負責人先開口。
“沈董,您與目標公司存在婚約爭議。”
“又是相關專利信托的最終受益人。”
“繼續參與最終投票,會構成重大利益衝突。”
我愣了兩秒。
“這是我的公司。”
“沒錯。”
“所以更要保護這家公司不是您的私人武器。”
這句話像一盆冷水。
我當然可以憑控股權強推。
但那樣隻會證明,陸承宇說對了一件事。
青曜隻是我用來報複前未婚夫的工具。
我沉默片刻。
“怎麼處理?”
“您回避最終表決。”
“剩餘委員獨立判斷。”
我簽下回避聲明。
收購案隨即進入表決。
結果是:三票讚成。
三票反對。
一票棄權。
項目暫緩。
我第一次真正輸了。
走出會議室時,周衍跟上來。
“後悔建立投委會嗎?”
我搖頭。
“如果青曜隻聽我一個人。”
“那它跟陸氏也沒什麼區別。”
可問題還在。
周五隻剩二十四小時。
如果海嶽最終補齊資金。
陸氏就能續命。
更麻煩的是,陸承宇當天晚上宣布。
陸氏將與海嶽簽署戰略合作。
媒體把這當成絕地翻盤。
青曜內部也有人提出:
“既然競爭資方願意接。”
“我們不必繼續冒險。”
我回到辦公室,一個人看了很久報表。
想要讓投委會改票。
我必須證明兩件事。
第一,陸氏值得買。
第二,即使拿掉我的私人恩怨。
這筆交易依然成立。
淩晨,許律師打來電話。
“缺失的續簽原件找到了。”
“在哪?”
“你父親以前的專利代理所。”
“還有一封他沒寄出去的律師函。”
我立刻起身。
那封律師函隻有兩頁。
第一句卻讓我坐了很久。
“陸氏若繼續隱瞞重大負債。”
“沈氏將於到期日終止全部核心許可。”
落款日期,是父親去世前一周。
也就是說。
陸氏不是最近才暴雷。
父親三年前就發現了問題。
回到辦公室後,我把回避聲明又看了一遍。
沒有一條是針對我。
這套製度是我兩年前親自推動建立的。
當時我還說過:
“創始人也必須被規則約束。”
沒想到第一個真正被它攔下的人就是我。
我把文件簽好交給秘書。
那一刻很不舒服。
卻也讓我第一次確認。
如果一筆收購必須靠我越過製度才能成立。
那它本身就不值得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