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個月後,法院的判決下來了,薑婷因為有自首和立功情節,加上案發時未滿十六周歲,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,緩刑三年,交由戶籍地村委會和司法所聯合監管。
她的「立功」,是主動交出了趙豐年的一條隱蔽資金鏈。
三年緩刑,說白了就是放回村裏,定期報個到。
我媽聽到判決,差點把碗摔了。
「這也太輕了!」她氣得臉通紅。
我爸卻笑了,點開手機裏的一封郵件給我媽看。
那是他讓人從薑婷老家傳回的視頻。
視頻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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