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核驗被臨時暫停四十八小時。
資方要求雙方重新提交完整證據。
從評審中心出來時,記者已經堵在門口。
不知道是誰放出了那七份聲明。
網上很快出現一個新說法。
【姐姐嫉妒弟弟成名,臨時搶功。】
林宇沒有接受采訪。
但他的未婚妻周若薇替他說了話。
“我相信專業機構。”
“也相信白紙黑字。”
一句話就把輿論推向了我。
母親趁機發了一條自拍視頻。
她紅著眼說我從小爭強好勝。
又說林宇身體不好。
“他受不了姐姐這樣的刺激。”
視頻很快上了熱榜。
公司同事看我的眼神開始變得複雜。
項目經理把我叫進會議室。
“晚晚,我相信你有能力。”
“但那些聲明確實是你的簽名。”
“公司需要你解釋。”
我坐在桌邊,第一次沒有立刻反駁。
因為他們問得沒有錯。
那些話確實是我寫的。
第一份聲明,是林宇大學畢業那年。
他拿我的課程項目參加新人賽。
評委發現兩人的文件版本高度重合。
學校要求說明。
那晚林宇第一次在我麵前割腕。
其實傷口很淺。
可母親哭得快暈過去。
她抱著我說。
“你弟要是真出事,媽也活不了。”
於是我簽了第一份聲明。
後來有第二份。
第三份。
每一次理由都差不多。
“先讓他過去。”
“別刺激他。”
“你以後還有機會。”
我打開舊硬盤,翻出那些年的郵件。
越看,心越冷。
我曾經主動替他改文件名。
主動把自己的草圖放進他的文件夾。
主動在客戶群裏說他才是主創。
我突然明白。
這個謊言不是林宇一個人造出來的。
我也是參與者。
下午,行業協會發來問詢函。
要求我說明過去五年的署名問題。
助理擔憂地看我。
“要不要先說聲明是被逼簽的?”
我搖頭。
“不是每一份都是逼的。”
“有些時候,我自己也覺得算了。”
她愣住。
我把七份聲明全部打印出來。
然後寫了一份說明。
第一句就是。
【這些簽名全部真實。】
第二句是。
【我曾主動協助林宇隱瞞真實創作比例。】
公司法務看完後沉默很久。
“這樣寫,你自己也會受處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甚至可能影響高級主創評審。”
“我也知道。”
我簽下名字。
如果我要停止替別人承擔。
第一件事,就是把我自己的責任拿回來。
文件提交十分鐘後,母親打來電話。
她在那頭尖聲質問。
“你瘋了嗎?”
“你承認這些,小宇怎麼辦?”
我平靜地回答。
“他做過什麼,就怎麼辦。”
她呼吸急促。
“那你呢?”
我看著窗外。
“我做過什麼,也一樣。”
電話那頭第一次徹底安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