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三天下午,病房門被推開,我婆婆拎著一個保溫桶走了進來。
她先是心疼地摸了摸蘇雪瑩的臉,然後轉頭看向我,臉上堆起虛偽的笑。
“這幾天辛苦你了。雪瑩說你照顧得還算盡心,她也就不計較之前的事了。”
婆婆從包裏掏出一份文件,遞到我麵前。
“隻要你把這份協議簽了,這幾天的事就算翻篇,我們周家也不會虧待你。”
我以為她終於覺得理虧,願意出麵調解這場荒唐的鬧劇。
但我低頭看去,文件最上方赫然印著四個大字:《離婚協議書》。
“這套婚房當年是我們老兩口出的首付,理應歸明川。存款大部分也是他賺的,你拿個十萬塊錢,體麵地走人吧。”
婆婆的語氣理所當然,仿佛在打發一個要飯的。
“你嫁進門三年都沒個動靜,自己不能生,總沒資格阻攔我們周家留下這條血脈吧?”
我看著那份協議,隻覺得一陣反胃。
“我不簽。”我冷冷地將文件推了回去。
周明川在一旁冷笑出聲:“不簽?不簽你也得滾。”
他居高臨下地看著我,眼神裏滿是算計。
“雪瑩明天就出院了,她受不了你這副死魚臉。你今天就搬出去,主臥騰出來,我媽會搬進去替她安胎。”
我沒有和他們爭辯,轉身離開醫院,直接打車回了我們所謂的“婚房”。
我要回去拿走我所有的重要證件、銀行卡和工作電腦。
然而,當我走到家門口,用指紋解鎖時,門鎖卻發出了刺耳的警報聲。
門鎖被換了。
我深吸一口氣,撥通了開鎖公司的電話,並出示了房產證照片和身份證。
門開後,我走進客廳,入眼的是一片狼藉。
我的衣服、鞋包、甚至是我們當年拍的結婚照,全被像垃圾一樣扔進了陰暗潮濕的儲物間。
我快步走進書房,拉開抽屜。
空的。
我的護照、戶口本頁、幾張重要的銀行卡,還有一部裝滿舊資料的備用手機,全都不翼而飛。
我立刻撥通了周明川的電話。
“我的東西呢?”我壓抑著怒火問。
“什麼東西?”他裝傻充愣。
“證件、銀行卡,還有我的備用手機!”
電話那頭傳來他得意的輕笑:“哦,那些啊。既然你要搬走,那些東西我作為丈夫,就暫時替你保管了。免得你一時衝動,卷款跑路。”
“你這是非法侵占!”
“隨便你怎麼說。你去報警啊,看看警察管不管夫妻之間的家庭糾紛。”
他直接掛斷了電話。
我點開手機,試圖找出之前保存的部分錄音和聊天記錄,卻發現雲端同步的幾個關鍵文件夾顯示“已被刪除”。
他動了我的備用手機,刪除了部分證據備份。
現在的證據鏈並不完整,如果直接報警,警方確實隻能按普通的家庭證件糾紛來登記,無法對他采取強製措施。
我深吸一口氣,強迫自己冷靜下來。
我走到物業管理處,調出了昨晚的監控錄像。
畫麵裏,周明川帶著蘇雪瑩大搖大擺地走進電梯,隨後開鎖公司的人跟了進去,更換了門鎖。
我將這段視頻完整錄下,然後用僅剩的工作電腦,再次聯係了律師。
“他換了鎖,控製了我的證件和部分財產,還試圖銷毀證據。”
律師回複得很快:“保留物業監控。隻要能證明婚房出資有你的份額,他的行為就構成擅自處分共同財產。證件問題,我們可以申請補辦,同時發律師函警告。”
就在這時,我的手機震動了一下。
是蘇雪瑩發來的微信。
“病房太悶了,我想去走廊盡頭的消防樓梯散散步,那裏清靜。你過來扶我。”
我盯著屏幕上的那行字,眼前瞬間被刺眼的紅光覆蓋。
【不要去!那裏是她給你選的出事地點!】
彈幕瘋狂閃爍,警告的意味不言而喻。
但我知道,如果我直接拒絕,周明川馬上就會在那個黑本子上記下我“拒絕照護孕婦,導致其心情抑鬱”的罪名。
我必須去,而且必須帶著證據去。
“好,十分鐘後病房見。散步地點:東側消防樓梯。”
我在微信上回複了她,確認了時間和地點。
隨後,我從包的夾層裏,摸出了一支隻有手指大小的普通錄音筆。
按下了錄音鍵,我將它塞進了外套最隱蔽的內側口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