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家裏的備用金呢?”
我問這句話時,顧言蹊正在給共同賬戶改轉賬限額。
“先鎖定。等你願意平心靜氣,我們重新製定支出規則。”
“鎖定多久?”
“取決於你。”
我自己的工資要到下周才發,個人賬戶還剩九百多元。
昨晚看的房子,需要押一付一。
馮秉萱把錢轉來,備注寫著借款。我收了,第一次沒有因為向別人求助而向顧言蹊道歉。
“你今天請假了?”他問。
“調休,處理一點事。”
“剛好,所裏下午有個家屬開放活動,你跟我去。”
“我不去。”
“知彌昨天回去一直哭,覺得自己破壞了我們的關係。你露個麵,大家就不會亂猜。”
“所以你需要我證明,你們沒有問題?”
“我是希望事情停在家庭內部。別讓普通爭執影響別人的前途。”
我把結婚證的複印件收進包裏。
原件已經和身份證一起放好,產權資料也拍完了。
“我下午有約。”
“什麼約?”
“谘詢。”
他盯了我一會兒。
“心理谘詢?”
我沒有回答。
顧言蹊緩了口氣。
“可以,但別聽一些不負責任的話。我們的問題沒嚴重到那個程度。”
臨出門,他收到一條語音。
陶知彌問,開放活動結束後能不能借他家的烤箱做餅幹,宿舍沒地方操作。
他看向我。
“晚上她和兩個同事過來,廚房收拾一下。”
“我不方便。”
“你下午不是不在家?”
“我不在,不代表同意別人進我的家。”
“家也是我的,你不能一個人說了算。”
我問他:
“之前秉萱來借住一晚,你說家是私人空間,不能引入不可控因素。”
“同事短暫做點東西,跟留宿是兩回事。”
“她為什麼不去租烘焙教室?”
“幾百塊錢的事,你非要讓她花?”
他似乎沒聽見自己說了什麼。
我低頭扣包,拉鏈卡住了衣角,幾次沒拉動。
顧言蹊走過來,卻不是幫我,隻伸手拿走了玄關的備用鑰匙。
“她晚點先到,我給她一把。”
“那是我的鑰匙。”
“你不是還有門鎖密碼?”
鑰匙在他掌心響了一聲。
昨晚我還在為被拿走工資卡發抖,今天連是否讓人進門都要經過辯論。
最後一次谘詢結束,律師羅慎宜問我:
“現在最急的,是錢,還是住處?”
“住處已經定了。錢按程序來,我不想繼續待在那裏。”
“那就先走。不同意離婚不等於有權要求你共同居住,別把他的許可當手續。”
我回家時,顧言蹊竟然已經到了。
陶知彌站在餐桌旁,桌上攤著我沒簽的受贈說明。
行李箱被我從次臥推出來,她先開了口。
“嫂子,你是不是想讓顧老師當著我麵認錯?如果需要,我可以配合。”
顧言蹊沒理她,直接擋在箱子前。
“夫妻有爭執不得離家過夜,重大決定必須雙方同意。你忘了?”
我把一份文件放到他手邊,繞過他,握住門把。
“這是離婚協商函。顧言蹊,你的規則留給願意遵守的人,我不住這裏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