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出逃的第七天,我坐進了街角一家駐唱酒吧的吧台。
"給我一杯最烈的。"
妝容精致的女酒保看了我一眼,默默推過來一杯琥珀色的液體。
我端起來一口悶了半杯,辣得嗓子眼冒火。
彈幕今天異常安靜,從下午到現在隻刷了兩條:
【沈知微的體檢報告出了,一切正常。】
【裴嶼給沈知微做了一桌子菜,都是她以前愛吃的。真好,失散三年終於團聚了嗚嗚嗚。】
一桌子菜。都是她以前愛吃的。
以前。
那"以前"是什麼時候?是失憶之前。
失憶之後的三年裏,她愛吃什麼,裴嶼知道嗎?
她不吃香菜,連一丁點碎末都會用筷子精準地挑出來碼在碗邊。她能吃辣但不能吃麻,花椒會讓她打噴嚏。她半夜看球賽的時候最喜歡啃鹵鴨脖,但隻吃微辣的。
這些事裴嶼知道嗎?
彈幕不回答我。
酒精上頭很快,我趴在吧台上,額頭貼著冰涼的大理石台麵,世界開始旋轉。
駐唱歌手換了一首慢歌,吉他聲在嘈雜的人聲裏顯得格外清晰。
我閉著眼睛聽了一會兒,腦子裏全是亂七八糟的碎片。
沈知微第一次學做飯的時候,把雞蛋打進了油鍋,油星濺得滿牆都是,她嚇得舉著鍋鏟不敢動,衝我喊:"祁晏!祁晏你快來!它在攻擊我!"
沈知微第一次發工資的時候——我給她找了份超市理貨的兼職——她攥著薄薄幾張鈔票跑回家,踹開門就喊:"祁晏!以後我也可以包養你了!"
然後拿出兩百塊拍在桌上,胸脯挺得像個打了勝仗的將軍。
我當時笑得趴在桌上捶了半天,她還一臉嚴肅地說:"你笑什麼,我是認真的。"
眼淚滲進大理石台麵的縫隙裏,我用手背胡亂擦了一把。
我想她了。
我真的好想她。
彈幕在這個時候飄了上來,金色的字在昏暗的酒吧裏格外刺眼:
【最新消息:沈知微把裴嶼做的菜一口沒動,摔了門就走了。裴嶼在廚房哭了很久。】
我猛地抬起頭。
【沈知微對沈父說:給我四十八小時,找不到他,我拆了整個沈家。】
找不到他?
他是誰?
彈幕沒有說。
我不敢猜。
又灌了一杯酒下去,胃裏翻江倒海,整個人像被扔進了洗衣機。
我撐著吧台站起來,踉蹌著往洗手間的方向走。
經過卡座區的時候,餘光掃到一個側臉。
我的腳步釘在了原地。
那個人坐在角落的單人沙發上,側臉對著我,低頭在看手機。
鼻梁的弧度,下頜線的角度,還有耳後那顆痣的位置。
三分像。
不,燈光暗,酒精上頭,看起來有五分像。
我鬼使神差地走了過去,站在她麵前。
她抬起頭看我,眼神裏帶著疑惑。
不是她。
眼睛不對。沈知微的眼睛比這個人亮,笑起來的時候眼尾會微微上挑。
但我已經喝了太多,分辨不清了。
我彎下腰,兩隻手撐在沙發扶手上,盯著麵前這張有三分相似的臉。
"你長得好像一個人。"
我聽見自己說,聲音啞得不像話。
她還沒來得及回答,一隻纖細卻有力的手從背後緊緊抱住了我的腰,力道大得像要把我揉進骨血裏。
滾燙的呼吸貼上我的後背,聲音顫抖卻極具壓迫感。
"祁晏。"
那兩個字含著三分咬牙切齒,七分劫後餘生。
"你再往前一寸試試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