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嬌腹部隻是皮外傷。
孩子安然無恙。
我卻被沈淮川關進地下室。
他收走我的手機和證件,又命人鎖死門窗。
“什麼時候承認錯誤,什麼時候放你出去。”
我額角的傷口沒有處理,血順著臉頰滴落:“監控能證明我沒有傷她。”
沈淮川站在門外,眼神冷漠。
“嬌嬌不會拿孩子冒險,隻有你想毀掉這個孩子。”
他命人端來一隻鐵盆。
盆裏放著我的大學獎杯、設計稿和母親留下的照片。
“簽下諒解書。”
“否則這些東西,一件也留不住。”
我撲過去,卻被保鏢死死按在地上。
沈淮川點燃第一張設計稿。
火苗迅速吞沒紙張。
接著是第二張、第三張。
最後,他拿起母親的照片。
“簽不簽?”
我渾身發抖:“沈淮川,你會後悔的。”
他沉默片刻,將照片扔進火裏。
“隻要孩子平安,我不後悔。”
火光映亮他的臉。
我親眼看著母親最後的影像化為灰燼。
也看著自己愛了十年的男人,在那團火裏徹底變成陌生人。
我終於拿起筆簽下字。
沈淮川收走諒解書,語氣緩和下來:“等嬌嬌生下孩子,我們還會像以前一樣。”
門重新鎖上。
腳步聲漸漸遠去。
我從沾血的頭發裏取出一枚微型存儲卡。
上麵保存著晚宴的完整錄像。
那份諒解書上的簽名,也不是我的字,而是我學林嬌的。
林嬌學了我二十年。
我隻學了她三天,已經足夠以假亂真。
淩晨兩點,地下室的消防警報突然響起。
這是顧律師安排的脫身信號。
保鏢開門查看時,警察和律師同時闖進來。
我被送進醫院,包紮完傷口後,沒有回沈家。
而是直接趕往機場。
登機前,我將三份文件定時發送。
第一份,是離婚起訴書。
第二份,是胚胎案的刑事報案回執。
第三份,是沈淮川強迫、拘禁、毀壞財物的全部證據。
飛機即將起飛時,我接到了他的電話。
“江知意,你在哪裏?”
背景裏一片混亂,警察正在扣押他的電腦和手機。
他終於開始慌了。
“你回來,我可以不追究晚宴的事。”
“隻要你回來,我們還是夫妻。”
我望著窗外。
“沈淮川,你燒掉我母親照片的時候,說你永遠不會後悔。”
“希望你記住這句話。”
他呼吸一窒。
“知意......”
“對了。”
“你親手銷毀的那兩枚胚胎,我為它們取過名字。”
“一個叫平安,一個叫長樂。”
電話那邊徹底安靜。
我的聲音很輕。
“以後每一次看見林嬌肚子裏的孩子,你都要記得,是你親手殺死了他的親人。”
我掛斷電話。
飛機衝上雲層。
同一時間,法院的人進入沈氏。
沈淮川直到此刻才知道,五年前為了證明愛我,他親手簽下的忠誠協議已經生效。
他的房產、股權和賬戶全部被凍結。
而我們的婚房裏,隻剩下那個模仿我的女人。
她穿著我的衣服,戴著我的項鏈,懷著我的孩子。
卻再也沒有真正的江知意,教她下一步應該怎麼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