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從那天起,我變得格外聽話。
周予安晚歸,我不問。
林晚穿我的衣服,我不爭。
就連周子揚把玩具扔得滿地都是,我也會彎腰替他收好。
周予安越來越滿意。
他甚至當著林晚的麵摟住我。
“你看,她隻是前幾天病情反複。”
“現在吃了藥,不是挺正常的嗎?”
林晚臉色不好看。
我卻溫順地衝她笑了笑。
“你說得對。”
“以前都是我想多了。”
周予安眼裏的最後一絲懷疑徹底消失。
他認定我還是那個離不開他的許知意。
哪怕知道他有了別的女人,也隻能哭一場,再乖乖留在原地。
晚上,念念鑽進我懷裏。
“媽媽,你是不是喜歡壞哥哥,不喜歡我了?”
“你為什麼還幫他收玩具?”
我抱住她,心疼得幾乎喘不過氣。
“媽媽最愛念念。”
“媽媽現在不跟他們吵,是因為我們要回家了。”
我和她約定了一個暗號。
隻要我說“去看海”,她就背上自己的小書包,什麼都不要問,立刻跟我走。
念念認真地點頭。
轉身時,我看見她往書包裏塞了三樣東西。
破掉的兔子玩偶。
被撕碎又粘好的畫冊。
還有一張我抱著她的照片。
她什麼都沒拿爸爸的。
念念生日那天,我親手做了一個草莓蛋糕。
蠟燭剛點好,周予安便切下最大的一塊,遞給周子揚。
“男孩子多吃點。”
“以後長高了,好保護妹妹。”
念念看著空了一角的蛋糕,沒有哭。
她隻是摘下自己做的紙皇冠,踮著腳戴到我頭上。
“媽媽才是今天最重要的人。”
“等我長大了,我保護媽媽。”
我眼眶發熱,低頭親了親她。
林晚靠在周予安身邊,脖子上的鑽石項鏈閃得刺眼。
我認得那個品牌。
三十八萬。
結婚七年,周予安送過我最貴的禮物,是一條九百塊的銀鏈。
他說日子艱難,心意比價格重要。
原來價格當然重要。
隻是我不值得。
夜裏,周予安喝醉了。
我將他的手指按在手機上。
屏幕解鎖的瞬間,我的心跳快得像要撞出胸口。
購房合同、轉賬憑證、親子鑒定,一樣不少。
助理還發來一份材料清單。
裏麵記錄著我的就診經曆、服藥情況,以及數次所謂的“情緒失控”。
周予安回複:
“證據做得充分點。”
“我要讓法院相信,她精神異常,不適合帶孩子。”
“念念必須留在周家,她一個瘋子養不好。”
我死死咬住嘴唇,才沒讓自己哭出聲。
他一邊背叛我,一邊給我喂藥。
現在還想搶走我的女兒。
我把所有內容拍下,又將文件傳進新注冊的郵箱。
做完這一切,我擦掉手機上的痕跡,將他的手放回被子裏。
周予安迷迷糊糊睜開眼。
“老婆,你在幹什麼?”
我替他掖好被角。
“沒什麼。”
“看你睡得好不好。”
他滿意地握住我的手。
“我就知道,你舍不得我。”
我沒有掙開。
等他再次睡熟,我回到客房,摸了摸女兒柔軟的頭發。
所有證據都齊了。
我俯身貼近她耳邊,輕聲說:
“念念,明天媽媽帶你去看海。”
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