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爸爸當天下午便聯係了律師。
他比我想象中更急。
第二天早上,一份《自願獻壽聲明》送到病房。
聲明裏寫著,我自願將四十年壽命贈予母親喬素珍,整個過程無人強迫,與其他家庭成員無關。
我把文件從頭看到尾。
“續命簿又不歸法律管,簽這個有什麼用?”
爸爸把筆推到我麵前。
“至少能證明你是自願的。”
“免得你以後到處胡說,毀了你哥哥姐姐的工作和嘉佑的婚事。”
“那你們昨天不是說,沒人寫過我的名字嗎?”
父親的嘴角抽了一下。
“事情都過去了,非要揪著一句話不放?”
哥哥坐在門口,堵住了唯一的出口。
姐姐拿著手機錄像。
鏡頭隻對著我和那份聲明。
弟弟則站在媽媽床邊。
他把氧氣管從接口處拔下來一半。
警報聲立刻響起。
媽媽痛苦地喘息起來。
“簽不簽?”
弟弟盯著我。
“你每多拖一分鐘,媽就多受一分鐘罪。”
“等她真出了事,你就是殺人凶手。”
我看向爸爸。
他明明看見弟弟動了氧氣管,卻沒有阻止。
哥哥反而按住我的肩膀。
“簽了就沒事了。”
“媽活下來,我們還是一家人。”
姐姐將鏡頭拉近。
“微瀾,你親口說是自願的。”
“以後我們會補償你。”
“怎麼補償?”
她愣住了。
“房子,錢,我們都可以商量。”
“哥哥剛免掉八十萬債務,姐姐升職加薪,嘉佑少付了一百多萬裝修款。”
“你們每個人的好處都能算清。”
“我的四十年值多少錢?”
沒人回答。
媽媽喘著氣叫我的名字。
“微瀾。”
“媽媽求你。”
這是她第一次這樣求我。
從小到大,她隻會讓我懂事。
哥哥打碎我的存錢罐,她讓我別計較。
姐姐拿走我的錄取通知書,她讓我讓著姐姐。
弟弟賣掉我的電腦買遊戲機,她說男孩子需要麵子。
現在他們拿走我的命,她終於肯求我了。
求的卻還是讓我算了。
我伸手去拿筆。
弟弟立刻將氧氣管重新插好。
爸爸鬆了口氣。
“這就對了。”
“家裏人哪有什麼隔夜仇?”
“等你媽出院,爸爸給你買輛車。”
我握著筆,卻沒有在聲明上簽字。
我在空白處寫下四行名字。
賀崇山。
賀景川。
賀雲舒。
賀嘉佑。
姐姐立刻放下手機。
“你寫我們名字幹什麼?”
“這才是事實。”
我將筆丟在桌上。
“你們四個人偷了我的壽命。”
“要麼把自己的名字簽上,要麼誰也別走。”
哥哥猛地將我按在桌邊。
“給臉不要臉!”
“嘉佑,按住她的手。”
弟弟抓住我的食指。
姐姐將印泥推了過來。
“按個指印而已。”
“你不配合,我們隻能幫你。”
爸爸關上病房門,還順手反鎖。
媽媽躺在床上,始終沒有說話。
他們把我的手往印泥裏壓。
我拚命掙紮,指甲在桌麵上刮出幾道白痕。
就在指尖碰到印泥的一刻,爸爸公文包裏突然傳來一聲悶響。
像一本書重重合上。
緊接著,五部手機同時震動。
爸爸鬆開門鎖。
哥哥放開我的肩膀。
弟弟的手還攥著我的食指。
所有人都低頭看向手機。
屏幕上是一模一樣的黑色通知。
【借取壽命四十年,續命期已結束。】
【自願獻壽確認失敗,強製償還程序啟動。】
姐姐尖叫著扔掉手機。
“什麼意思?”
下一行字慢慢浮現。
【被獻祭者賀微瀾擁有優先選擇權。】
【請在四名受益者中,決定第一名償還人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