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巷小院的事,很快也查清了。
賣房的中人認得我。
當年房錢還差最後一筆,我接了幾戶人家的針線,隔幾日便去問他,能不能再等等。
那筆銀子,是我親手交的。
房契上的名字,卻是母親替我報的。
被問及為何這樣做,母親低著頭說:
“她已經定了侯府的親事,往後不缺吃穿。鈺瀾沒有,我就想著,那院子給鈺瀾留著。”
京兆尹問:“長女可曾答應?”
她答不出來。
舊契被收回,重新立下的房契擺到我麵前。
我重新按下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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