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宣讀那天,海城下了一場暴雨。
法院根據四人的具體行為、主觀過失程度及阻礙救援造成的後果,分別判定責任。
顧明玥明知漲潮危險,仍簽字阻止工作人員處理現場。
顧承川在設備多次報警後中斷監控,又封鎖通往沙灘的通道。
顧明野直接阻止場務檢查呼吸,並在我仍可能存活時繼續維持埋壓狀態。
三人的行為與我的死亡存在明確因果關係。
周柏遊雖未參與掩埋,卻在近距離發現異常後拒絕施救,並拿走遺體隨身物品。
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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