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下午三點,沈默來了工作室。
他沒有敲門,直接推開了我辦公室的門。
"柳雲舒,你什麼意思?"
他把一份文件重重拍在我的辦公桌上。
是張律師剛擬好的場地租賃退單協議。
"林夏下個月要辦個人Livehouse,我好不容易看中了星空劇場,你憑什麼把場地退了?"
星空劇場。
那是我提前半年交了定金,準備在我們戀愛四周年那天,給他辦一場私人紀念音樂會的場地。
我原本想在那裏,把《星夜》唱給他聽。
"那是我定的場地。"
我看著他,語氣平靜。
"你定怎麼了?你定不也是為了工作室的活動嗎?林夏現在需要曝光,這個場地給她用正好。"
"那是我用私人賬戶付的定金。"
沈默皺起眉頭。
"多少錢,我讓財務轉給你就是了。你非要在這個節骨眼上跟我算得這麼清?"
"沈默。"
我靠在椅背上,看著眼前這個我愛了四年的男人。
"那是為我們的四周年紀念日準備的。"
他愣了一下。
眼神裏閃過一絲慌亂,但很快被煩躁掩蓋。
"紀念日天天都能過,林夏的演出是正事。你能不能分清主次?"
主次。
在他心裏,林夏的任何事都是主,我的所有事都是次。
"好。"
我拿起筆,在退單協議上簽了字。
"場地讓給她,定金讓財務打到我卡裏。"
沈默見我答應得這麼痛快,反而有些不適應。
他拉開椅子坐在我對麵,語氣緩和了一些。
"雲舒,我知道你最近心裏有氣。等林夏這場演出辦完,我抽空陪你去一趟三亞。"
三亞。
從日本降級到三亞了。
我笑了笑。
"不用了,我不喜歡海。"
"那你喜歡什麼?買個包?還是買條項鏈?"
"我想要你把《星夜》的譜子還給我。"
沈默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。
"你又提這事幹嘛?那是送給林夏的生日禮物。"
"那是我寫的。"
"誰寫的有區別嗎?"
他站起來,雙手撐在桌子上,居高臨下地看著我。
"工作室的作品都是共享的。林夏現在需要一首有分量的主打歌,這首歌給她唱能發揮最大價值。"
"我不同意。"
"柳雲舒!"
他猛地拍了一下桌子。
"你非要這麼自私嗎?林夏剛簽進來,連個像樣的作品都沒有,你作為老板娘,幫她一把怎麼了?"
老板娘。
多可笑的稱呼。
我在這個工作室熬了四年夜,掉了一半的頭發,最後隻換來一個沒有實權的"老板娘"頭銜。
"這首歌的版權我已經拿去注冊了,署名是我。"
我看著他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說。
沈默不可置信地看著我。
"你瘋了?你知不知道這會讓林夏很難堪?她在朋友圈都發出去了!"
"那是她的事,不是我的事。"
"你趕緊去撤銷!"
他指著我的鼻子,聲音因為憤怒而發抖。
"柳雲舒,我警告你,你要是敢動這首歌的版權,我們就完了!"
我們早就完了。
從他在發布會上把追光打向林夏的那一刻起,就完了。
"隨便你。"
我低頭繼續看手裏的文件。
沈默氣得摔門而去。
辦公室重新恢複安靜。
我拿出手機,打開智能門鎖的APP。
找到沈默公寓的指紋錄入記錄。
指紋1,沈默。
指紋2,柳雲舒。
指紋3,林夏。
他什麼時候把林夏的指紋也錄進去了?
我不知道。
我點開指紋2,點擊刪除。
屏幕上彈出一個確認框:"是否刪除該指紋?"
我點擊了確認。
然後,我把辦公桌抽屜裏的東西一樣樣拿出來。
一個他買的廉價打火機。
兩張沒有去成的電影票。
幾張寫滿和弦的廢紙。
全部掃進垃圾桶。
我在這個工作室,在這段感情裏,留下的痕跡真的很少。
少到隻要幾分鐘,就能清理得幹幹淨淨。
下午,我提前下班回了公寓。
把衣櫃裏我的衣服全部打包。
四個箱子。
這就是我四年青春的全部重量。
我把箱子推到玄關,看了一眼牆上的日曆。
明天,就是我們的四周年紀念日。
也是我給他最後的一次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