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這一幕,很是眼熟。
中考過後,我拿著市重點的錄取通知書回家。
養父母不在家。
鄰居說他們帶著弟弟出去玩了。
我找了好久,最後在一家快餐店看到了他們。
爸爸給弟弟端著可樂,媽媽喂弟弟炸雞塊。
那次我衝了進去,掀翻了桌子。
不給我吃,那就誰都別想吃。
從那以後,養父母再也不敢偷偷帶著弟弟吃獨食了。
這一次,也不例外。
看到我時,他們三個人下意識護在了沈寶珠的身前。
“沈念安,你跟蹤我?”
哥哥率先發難。
我咬著牙,不讓眼淚掉下去。
“我要是不來,你們是不是打算瞞我一輩子?”
“不是說好的,讓她搬回自己的家嗎?”
媽媽的眼淚嘩嘩往外流。
“寶珠從小被我嬌養著,要是回到原來的家,豈不是要逼死她!?”
爸爸也忍不住清了清嗓子。
“念安,你冷靜點。”
“寶珠身上還有和陸氏繼承人的婚約。”
“總不能為了讓你高興,毀了兩家的聯姻吧?”
我聽完,反而笑了。
“婚約是跟誰的?”
爸爸頓了一下,“沈家女兒。”
“我是沈家女兒,還是她是?”
媽媽急忙開口:“當初訂婚的時候,出席的是寶珠.......”
“可她是假的,我才是真正的沈家大小姐。”
沒人說話了。
良久,爸爸不忍地看了我一眼。
“更換新娘的事情,你就別想了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你錯過了十八年的培養,階層差距不是這幾個月能夠彌補的。”
“就像是寶珠這次高考成績六百二十分。”
“你呢?你高中經常逃課,到處鬼混,根本拿不出手。”
逃課時因為養父母能力有限。
哪怕我用弟弟的性命威脅,他們每個月也肯給我三百塊錢。
除了吃飯,我還要用來交學費、買資料。
這些錢根本不夠用,隻能想辦法去賺錢。
我隻能抽空去網吧代打遊戲,找各種短期兼職。
他們但凡再用心點去查我的過去,
也不至於對我的印象隻停留在表麵。
可我根本不想解釋這些。
連帶著手裏的成績單都覺得燙手。
滿分750,我考了714分。
可告訴他們又能怎麼樣呢?
回到沈家的這一個月裏,我拚命地朝他們想要的方向努力。
媽媽嫌棄我走路姿勢不優雅,
我每天穿著高跟鞋練到腳磨出血泡。
爸爸覺得我說話不夠得體。
我逼自己背完了一整本社交禮儀手冊。
這一個月裏,就連禮儀老師都說我脫胎換骨了。
可爸媽看不到我的努力。
隻記得我逼著沈寶珠離開沈家。
她已經十八歲了。
就算回到那個家,也不會被苛責。
更何況,爸媽還可以私底下貼補她。
隻要不當著我的麵偏心,我可以裝作不知道。
可他們舍不得。
舍不得養了十八年的女兒吃一點苦。
媽媽擦幹了淚,哀求道:
“念安,我們各退一步。”
“你的成績肯定考不上好大學。”
“媽媽送你去國外鍍金,好不好?”
送去國外?
眼不見心不煩嗎?
我下意識想要懟回去。
可看到爸爸認同的目光後,徹底清醒了。
我算哪門子親生女兒?
血脈再重要,也沒有養在身邊十八年的沈寶珠重要。
“這些不夠。”
“我還要屬於我的那份財產。”
既然要不到獨一無二的愛,那就拿走足夠多的錢。
爸爸沉默片刻。
“給你沈氏百分之十的股份,和兩套別墅,五千萬現金。”
我搖頭,“不夠。”
“我要和哥哥一樣的待遇,百分之二十的股份。”
“沈寶珠拿走了我的婚約,還要補償我一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