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後,我去官媒署辦和離,沈知川比我先到。
桌上放著兩份和離書。
我坐下時,他把其中一份推來。
上麵沒有“夫妻不和”,也沒有“許氏自請”。
隻寫:【沈知川負妻在先,兩願歸離。許氏嫁資、私產皆歸許氏,沈家不得索取。】
我抬頭。
“你母親肯?”
“不肯。”
“那你還寫?”
他笑得很淡。
“從前她不肯,我總讓你等等,這回不叫了。”
官媒翻過一遍,還是忍不住勸:“二位既還有情分,不如再想幾日。七年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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