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青篷車裏堆滿了箱籠。
馬車經過石橋時猛地一顛,我撞在一隻半開的木箱上。
蓋在上麵的紅綢隨之滑落。
箱中放著一柄短劍。
劍鞘由烏木製成,上麵嵌著一彎銀色小月亮。
那是我十四歲生辰時,大哥送我的防身劍。
父親失蹤後,大哥一夜之間挑起整個侯府。明明忙得數日未曾合眼,他還是抽出時間,親自教我如何握劍。
他說:“照月不必怕。”
“隻要大哥還活著,便沒人能欺負你。”
後來我在掖庭浣衣局被人按進冰水裏時,曾無數次想起這句話。
我一直以為,這柄劍已經被他們丟掉了。
劍匣旁卻擺著一塊木牌。
上麵以墨筆寫著:
【惡念之始:罪女裴照月曾持此劍恐嚇幼妹,揚言不許其踏入侯府半步。】
我看了許久。
那日分明是裴明珠半夜闖進我的院子,試圖將這柄劍扔進井裏。
我攔住她時,大哥恰好趕到。
她一看見大哥,立刻握住劍刃,哭著說我想殺她。
她的手掌隻破了一層皮。
而大哥奪劍時,劍鋒割開了我的手腕。
傷口深可見骨。
他卻連看都沒有看,抱起裴明珠便去找二哥。
木箱深處,還疊著一件褪色的月白鬥篷。
領口繡著幾朵歪歪扭扭的桂花,是母親親手為我縫的。
鬥篷左側遍布被石灰灼出的破洞。
旁邊的木牌寫道:
【天理昭彰:罪女出宮後遭義士懲戒,終為舊日惡行付出代價。】
我隔著手套,輕輕碰了一下那朵變了形的桂花。
他們不隻抹去了我的清白。
還將我受過的傷,編成了上天對我的懲罰。
馬車最終停在城西的望春園。
裴明珠的彰善宴便設在這裏。
園門外懸著一塊巨大的匾額。
【昭善憫惡,化頑為良。】
匾額之下,是兩尊新塑的彩像。
裴明珠身著縣主禮服,手持蓮花,低頭憐憫地望著跪在腳邊的蒙麵女子。
我站在彩像前,一時沒有移開目光。
三哥從身後走來,不耐煩地推了我一下。
“還不快進去?”
“你莫不是看見明珠受封,心裏又不痛快了?”
我踉蹌著跨過門檻。
園中的遊廊被分為五段。
第一段名為妒念初生。
裏麵擺著我幼時贏來的棋譜、琴譜和禦賜玉如意。
說明上寫,我自幼得到太多讚美,因此養成了不容旁人勝過自己的偏執性情。
第二段名為惡行累積。
短劍、被剪破的裙子和裴明珠曾用過的藥碗,全被說成我欺負她的罪證。
第三段是王法懲戒。
裏麵掛著我在掖庭穿過的粗布囚衣。
第四段是貞靜教化。
展架上擺著一本殘破的裴氏族譜。
我翻開族譜。
所有畫著我幼年小像的地方,都被利刃整齊地挖去。
那是我被送進貞靜堂的第二年。
堂主讓人將族譜攤在我麵前,要我親手劃掉自己的名字。
我不肯。
她便命人把我的十根手指壓在石板上,一根一根敲。
直到我握住筆。
我原以為族譜早已燒毀。
沒想到他們把它保留下來,作為裴明珠成功感化我的證明。
遊廊盡頭搭著一座三尺高的示眾台。
台上放著一張矮凳,四麵垂著寫滿戒訓的白幡。
兩名仆從正在懸掛最後一塊牌子。
【彰善宴末席——悔罪之人裴照月。】
直到這一刻,我才明白。
今日宴席最重要的一件陳設,不是族譜,不是囚衣。
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