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後,項目進入簽約階段。
我剛走進公司,總監便把手機放到我麵前。
“有人把照片發到了公司投訴郵箱。”
照片拍於昨晚。
陳睿替我拉開車門,我彎腰上車。
郵件裏寫著:
【貴公司項目負責人林晚私生活混亂,疑似靠不正當關係獲得項目職位。】
“你能解釋嗎?”總監問。
“能。”
我調出昨晚的會議簽到、監控和工作記錄。
“照片拍攝時間是十點零六分。”
“十分鐘前,客戶方六人、我方三人剛結束會議。”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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