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正式開庭,旁聽席坐滿了人。
劉建邦的律師仍然堅持,父女長期失聯存在客觀原因。
“被告曾多次試圖聯係女兒。”
“但原告外祖母阻礙雙方接觸。”
我沒有爭辯。
隻讓高律提交證據。
第一組,七封掛號信回執。
第二組,學校親子活動當天的訪客登記。
上麵有劉建邦的護照號碼和簽名。
第三組,是姥姥生前錄音。
第四組,是劉建邦寫在退信背麵的兩句話。
【孩子已經歸你們。】
【以後不要再聯係。】
最後一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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