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上午,劉建邦一家又來了律所。
不是找我。
是來取昨天留下的材料。
他們大概認定,我隻是在鬧脾氣。
畢竟在劉建邦看來,一個從小沒有父親的女兒,好不容易見到親爸,不可能真的舍得斷。
他不知道,我連他的號碼都沒存。
通話記錄裏的備注一直是:
【遺產爭議方劉建邦。】
劉欣然經過我麵前時,手提包的拉鏈沒有拉好。
一隻翡翠鐲子露了出來。
我認得。
那是我媽留下的。
我媽離婚兩年後病逝,姥姥一直替我收著這隻鐲子。
她說,等我結婚的時候,就親手交給我。
劉欣然注意到我的目光,主動把鐲子拿出來。
“姐姐也覺得好看?”
“婚禮那天,我準備戴它。”
“誰給你的?”
“爸啊。”
她笑著看向劉建邦。
“爸說這是劉家的傳家鐲,隻傳女兒。”
“我也是女兒。”
“你知道它原本屬於誰嗎?”
“聽說是阿姨的。”
“阿姨叫什麼?”
她愣住。
“就是你媽媽啊。”
“我媽媽叫什麼?”
她下意識看向劉建邦。
劉建邦皺起眉。
“一隻鐲子而已,非要問這麼細?”
“因為它屬於我母親。”
“你媽死了以後,東西當然歸我。”
“你們當時已經離婚。”
我翻開離婚協議。
“第六條,雙方個人物品各自所有。”
“鐲子屬於她的婚前財產。”
“您未經繼承人同意送給別人,屬於無權處分。”
劉建邦氣笑了。
“怎麼,你還準備告親爸?”
“目前隻要求返還。”
“拒不返還,可以考慮起訴。”
劉欣然眼圈瞬間紅了。
她把鐲子放到桌上。
“姐姐想要,就拿走吧。”
嘴上這麼說,她的手卻沒有鬆開。
周曼青立刻按住她。
“這是你爸送你的結婚禮物。”
“哪有送出去再要回來的道理?”
我看向她。
“首先得是他的東西。”
周曼青的手僵住。
劉建邦不耐煩地把鐲子推回劉欣然麵前。
“婚禮先戴。”
“戴完再還。”
“什麼時候?”
“你怎麼什麼都要問日期?”
“因為‘以後再說’,通常等於沒有以後。”
我打開日曆。
“婚禮是下個月十八號。”
“十九號中午十二點前歸還,可以嗎?”
劉欣然的眼淚掉下來。
“姐姐,我們第一次正式見麵。”
“你非要把家裏鬧成這樣嗎?”
“東西是你拿著。”
“不肯還的人是他。”
“為什麼是我在鬧?”
她說不出話了。
高律站在不遠處,默默關上會客室的門。
大概怕別的客戶看得太高興,忘了計費。
劉建邦深吸一口氣。
“行。”
“明天我陪你把事情全部弄清楚。”
“去醫院查記錄,去公證處核驗文件,再去銀行調流水。”
“滿意了?”
“幾點?”
“上午九點。”
“哪些人到場?”
“我、曼青、欣然。”
我把材料核驗群的二維碼放到桌上。
“請三位進群確認。”
“你還建群?”
“口頭承諾容易產生理解偏差。”
“文字比較清楚。”
幾分鐘後,三人全部發了消息。
劉建邦:【明早九點,所有人到場,核驗全部材料。】
周曼青:【收到。】
劉欣然:【收到。】
我保存截圖。
離開前,劉建邦回頭看我。
“清言。”
“爸是真心想補償你。”
我問:
“補償方案呢?”
他的嘴角抽了一下,轉身走了。
晚上十一點,醫院發來初步回函。
所謂贈與承諾的簽署日期,姥姥正在重症監護室。
病曆記錄隻有一行。
右側肢體完全癱瘓。
同一時間,我收到了高律的消息。
【家事與遺產團隊負責人下個月離職。】
【合夥人會議準備提名你接任。】
我回複:
【我手上的事還沒結束。】
高律幾乎秒回。
【位置可以等。】
我盯著那五個字看了一會兒。
劉建邦用二十四年證明,我的位置隨時可以讓給別人。
可在律所,一個空出來的位置,卻有人願意等我。
我關掉病曆回函。
【不用等太久。】
【我下周回來接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