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後,品牌方徹底翻臉。
他們的法務團隊向警方提交了一份完整的溝通記錄。
從頭到尾,喬笙才是主動找上門的那個。
記錄顯示,三周前,喬笙在品牌官方賬號下留言。
"我是錦城大學新生,粉絲兩萬,可以組織全班三十多人拍戶外露營內容。有沒有合作機會?"
品牌方回複了她。
雙方進入私信談判。
品牌方開出的條件是:提供裝備和拍攝指導,成片達標後支付八千元推廣費。
合同模板是品牌方提供的,但"活動負責人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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