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愣在原地。
“警察同誌,你們誤會了。我是接到妻子的電話才趕過來的......”
話還沒說完,蘇晚晴從一輛車上走了下來。
她沒有受傷,身上的白色長裙幹幹淨淨。
陪在她身邊的,是她從小一起長大的竹馬程硯。
“晚晴,你去哪兒了?”我快步走向她,“你不是說自己被車撞了嗎?傷著哪沒?”
蘇晚晴沒有回答,抬手指向我,對著警察控訴;
“警察同誌,撞人的就是我丈夫顧沉舟!”
一句話,讓我徹底僵在原地,甚至懷疑自己聽錯了。
“你說什麼?”
“顧沉舟,你別裝了。”蘇晚晴紅著眼,聲音卻無比堅定。
“我親眼看見你酒後開車,將那個路人撞倒在地!”
“你撞人以後不但沒有救他,還想開車逃跑。要不是我及時報警,他可能已經死了!”
我的大腦一片恍惚。
不明白一向溫柔體貼的妻子怎麼突然變得如此陌生。
“蘇晚晴,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?”我聲音冷得發顫。
“幾個小時前,我還在從外地回來的高鐵上。接到你的電話後,我才從車站趕來。”
“從我到達現場到警察出現,前後不過十幾分鐘。我什麼時候撞的人?”
聞言,她依舊擺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:
“你還想撒謊?我親眼看見你開的車!”
“從頭到尾,肇事車輛隻有這一輛。車是你的,人也是你撞的!”
說完,她掏出手機,點開了一段早已準備好的視頻。
視頻中,那個叫陳琦明的無辜路人被車輛狠狠撞飛,夜色模糊了駕駛人的臉。
車牌卻拍得清清楚楚,正是我的車!
車禍現場沒有監控,蘇晚晴這段來曆不明的視頻一時間竟成了唯一證據。
警察接過手機,反複播放那段視頻。
視頻在陳琦明被撞飛後就戛然而止,沒有拍到車門打開,也沒有拍到駕駛人下車。
“為什麼視頻裏沒有我的臉?又為什麼不拍完整?”我看向蘇晚晴。
“我當時嚇壞了,能拍下車牌已經很不容易。”蘇晚晴擦掉眼淚。
“顧沉舟,你不要用這種小細節轉移話題!”
一段看不清駕駛人的視頻,被她輕描淡寫地說成鐵證。
而能證明我清白的疑點,到了她嘴裏,卻成了無關緊要的小細節。
“我是今天下午九點三十二分到達本市。事故發生時,我還在高鐵上。”
“鐵路係統有實名信息,一查便知。”我將電子車票遞給警察。
負責問話的周警官接過手機,神情嚴肅。
蘇晚晴卻搶先反駁:
“這隻能證明你買了票,不能證明你真的坐了車!”
“你可以讓找人拿著你的手機檢票,也可以中途下車。”
我的心一點點冷了下去。
為了誣陷我,她連最基本的常識都不顧了。
“高鐵實名乘車,人臉識別進站。你覺得我能買通整條鐵路?”
蘇晚晴神情一滯。
程硯立即上前,對警察說:
“顧沉舟今天在我們公司談合作,席間有些小爭執。”
“離開包廂時,他腳步虛浮,情緒也很激動。我勸過他不要開車,可他根本不聽。”
“我離開包廂後,著急送材料去臨市,直接打車去了高鐵站。”我氣得捏拳。
“付款記錄和網約車行程都能證明!”
“還有,今晚把我的車開出來的人不是我,是蘇明遠!”
我話音剛落,蘇晚晴臉色驟變,衝上來扇了我一巴掌。
“你少攀咬明遠!車鑰匙一直在你手裏,他怎麼可能開你的車?”
“備用鑰匙就在高鐵站服務台。”我死死盯著她。
“我在高鐵上接到你的電話後,就立馬讓蘇明遠去取的!”
周圍瞬間安靜下來。
蘇晚晴的嘴唇動了動,一時竟說不出話。
周警官立刻聯係了蘇明遠,將我們一行人帶回了警局接受調查。
半小時後,蘇明遠出現在了警局。
“明遠,你快告訴他們,今晚開我車去車禍現場的人是你,對吧?”
我向他走近,他卻害怕地後退一步。
那一刻,我心裏忽然湧起一股強烈的不安。
果然下一秒,蘇明遠猛地抬手指向我:“警察同誌,人就是顧沉舟撞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