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"媽媽,我們是不是要回去了?"
念念趴在酒店的枕頭上,聲音悶悶的。
"還沒有,媽媽還有點事。"
"是不是因為爸爸不要我們了?"
"不是。"
"那爸爸為什麼給了錢讓我們走?"
我把被子往上拉了拉,蓋住她露在外麵的胳膊。
"因為爸爸......怕我們在這裏熱著。"
她安靜了一會兒,翻了個身,背對著我。
"媽媽,你騙人。"
我的手停在她背上,沒動。
她沒再說話,過了一會兒,呼吸慢慢均勻了。
我拿起手機,打開了那張照片,放大,仔細看。
鞋櫃旁的女鞋是一雙白色帆布鞋,37碼。
茶幾上的兩隻馬克杯,一隻藍色一隻粉色,粉色那隻上印著一行英文,too sweet to be sour。
冰箱上的便利貼,愛心旁邊有一行小字,拍照角度太遠,看不太清。
我把亮度調到最高,捏著屏幕一點點放大。
"寶寶記得吃早飯,我先走啦,愛你哦。"
落款畫了一隻貓。
我退出相冊,點開陳景明的微信頭像。
他的朋友圈從去年起就設了三天可見。
我翻了翻我們的聊天記錄。
最近三個月,他主動發消息的次數一共四次。
兩次是讓我把他媽要吃的藥單子拍給他。
一次是問念念的身份證號。
一次是上個月,發了一句"最近手頭緊,生活費晚幾天",後麵跟了一個抱拳的表情。
而我發的消息,已讀未回的有十七條。
其中三條是念念對著鏡頭說"爸爸我想你了"的視頻。
他一條都沒回複。
我放下手機,在備忘錄裏記下了幾個關鍵詞:出租屋有女性物品,兩隻馬克杯,便利貼,朋友圈三天可見,生活費減少,電話不接。
然後打開瀏覽器,搜了一個詞:婚內出軌如何取證。
翻了半個小時的帖子,看完了三個律師的科普視頻。
很多人說要去捉奸,要堵門,要鬧。
但也有人說,最聰明的做法是不動聲色。
我把手機放在枕頭旁邊,閉上眼睛。
第二天早上,陳景明發來一條消息。
"走了沒?"
我回了一個字:"沒。"
過了十分鐘,他打來電話。
"蘇晴,你到底想幹什麼?我已經說了那個女的是同事,你還要怎樣?"
"我想去你住的地方看看。"
"不行。"
"為什麼?"
"房東不讓帶外人。"
"我是你老婆。"
"你——"他停頓了一下,"蘇晴,別鬧了行嗎?我下午還有個會,你帶念念去公園逛逛,晚上我請你們吃飯,明天一早我送你們上火車。"
"你那個同事也一起嗎?"
"什麼意思?"
"既然是同事,一起吃個飯,讓我認識認識。"
電話那頭沉默了很長時間。
"蘇晴,你是不是有病?"
"對,我有病。坐了兩天火車帶著女兒來看你,結果看到你摟著別的女人,我就是有病。"
他的呼吸重了。
"我最後說一次,那個人是我同事,你非要胡攪蠻纏,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。"
他掛了電話。
我看著屏幕變黑,心跳一下一下的,很沉。
是不是真的隻是同事?
是不是我想多了?
但便利貼上寫著"寶寶"。
同事不會這麼寫。
我低頭看了看念念。
她正蹲在地上,用酒店的便簽紙疊星星。
"媽媽你看,我疊了六顆,給爸爸三顆,給你三顆。"
"念念。"
"嗯?"
"今天媽媽帶你去一個地方。"
"去哪裏?"
"去看看爸爸平時住的小區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