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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著她,等她繼續往下說。
“明遠那個工作您也知道,工資不高,工作還忙。我一個人又要上班又要帶孩子,忙得腳打後腦勺。”
她揉了揉眼睛,“我昨天晚上一宿沒睡,就想著您的事。您要是不想跟我們住,那就不住。但是您一個人住,我實在不放心。”
她說得情真意切,眼眶都紅了。
要不是昨天聽見她在走廊裏跟周明遠吵架,我差點就信了。
“所以呢?”我問。
“所以我想著,要不給您找個保姆?”
她擦了擦眼角,“保姆的錢我們出,您別擔心。”
保姆?
我差點笑出聲。
她什麼時候這麼大方過?
“不用了。”我說,“我已經想好了,出院以後去養老院。”
林雅的臉色變了一瞬,很快又恢複正常:“媽,您說什麼呢?養老院那地方,伺候得再好也不如家裏啊。”
“我覺得挺好。”
我端起排骨湯,慢慢喝了一口,“有人照顧,有人說話,還不用麻煩你們。”
“可那不得花錢嗎?一個月好幾千呢。”
“我有退休金,夠用了。”
“那您的房子呢?”
她終於忍不住了,“一個人住那麼大的房子多浪費,要不我幫您租出去?”
租出去?
租金歸誰?
我放下碗,看著她:“不用了,房子我已經委托中介了。”
“委托中介?幹什麼?”
“賣了。”
林雅的笑容徹底維持不住了。
她騰地站起來,椅子往後一倒,哐當一聲砸在地上。
“媽,您瘋了吧?那是您的房子,您賣了住哪兒?”
“住養老院啊,我剛才不是說了嗎?”
“您——”
她深吸一口氣,努力壓住火氣,“媽,您別衝動,房子的事咱們慢慢商量,您先把身體養好。”
“我沒衝動。”我平靜地說,“我想得很清楚。房子賣了,錢存銀行,利息夠我住養老院了。剩下的,我捐給希望工程。”
“捐了?”林雅的聲音陡然拔高,“您要把錢捐了?”
“怎麼了?我的錢,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。”
“可那是周家的財產!明遠是您唯一的兒子,您憑什麼把錢捐了?”
“憑這是我的錢。”
我一字一句地說,“法律上,兒女沒有權利要求父母的財產。我給,是情分,不給,是本分。”
林雅的臉漲得通紅,嘴唇哆嗦了好半天,突然掏出手機。
“行,您等著,我讓明遠來跟您說!”
電話撥通了,她衝著那邊吼:“你趕緊來醫院!你媽要把房子賣了!錢要捐給希望工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