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父一開口就要兩千萬。
他說他們把我養大,供我吃,供我穿,還替薑家保住了女兒的命。
薑振庭問:“昭昭為什麼會在你們手裏?”
養母眼神躲閃。
“路邊撿的。”
“哪條路?”
“記不清了。”
“哪家派出所報的案?”
養父不耐煩地拍桌。
“都二十二年了,誰還記得?”
我坐在輪椅上,看著他手邊那張尋人啟事。
照片裏的我四歲,穿著草莓裙。
啟事的邊緣很舊,還有一道油漬。
這不是最近找到的。
他們早就見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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