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的第二年,我留在了北城。
兒童康複中心擴建,我考下營養師證,負責管理孩子們的日常餐食。
第一次領到正式工作證時,負責人替我拍了一張照片。
照片裏沒有賀太太,也沒有誰的媽媽。
隻有我的名字。
我把它擺在了宿舍的桌上。
後來,宿舍變成一間小公寓。
窗台上養了兩盆花。
冰箱裏隻放我喜歡吃的東西。
生病時,我學會自己去醫院。
開心時,也不再等誰回家才敢慶祝。
賀聞州沒有再來糾纏。
但每個月,我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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