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父母離婚後,我成了一個AA製小孩。
周一到周三歸爸爸,周四到周六歸媽媽,周日輪流。
學費一人一半,校服按穿著天數分攤,連我發燒買藥,都要拍照上傳家庭群報銷。
十二歲那年,我在爸爸家摔斷了腿。
爸爸把我送到醫院,卻不肯簽手術同意書:
「今天是周四,已經進入你媽媽的撫養時間。」
媽媽趕來後也不肯交押金:
「人是在你家摔的,當然該你負責。」
他們在繳費窗口吵了兩個小時。
最後,是外婆動了姥爺的死亡賠償金,才替我交了手術費。
十八歲生日那天,父母難得同時出現。
爸爸說繼母懷孕,需要我回去照顧。
媽媽則說繼弟要上學,讓我每月補貼家用。
他們第一次意見一致:
「我們養了你十八年,現在該輪到你回報家庭了。」
我點點頭,拿出兩份報價單。
照顧孕婦三個月,按照住家保姆的價格,爸爸先付我四萬五。
補貼繼弟也可以,但屬於借款,媽媽必須簽欠條。
兩人的臉瞬間沉了下來:
「一家人,你怎麼能張口閉口都是錢?」
我笑著打開收款碼:
「這隻是開始,先把你們欠我的十八年,A幹淨。」
......
我說完,包廂裏安靜了一瞬。
爸爸率先沉下臉。
「十八歲生日,你非要說這種晦氣話?」
媽媽也將贍養計劃推回來。
「小時候分開養你,是因為我和你爸離婚了,不代表我們不愛你。」
繼母扶著小腹,柔聲開口:
「晚晚,你爸最近血壓高,我又懷著孕。你回家照顧幾個月,不算為難你吧?」
媽媽立刻接話:
「你弟明年要讀國際高中,每年學費二十萬。你已經成年,也該幫家裏分擔了。」
這是他們離婚後,第一次意見如此統一。
爸爸要我出力。
媽媽要我出錢。
誰也沒問,我十八歲,錢從哪兒來。
包廂門被推開。
同母異父的弟弟程浩穿著限量球鞋進來,把新買的遊戲機扔到桌上。
「媽,十萬塊留學定金交了嗎?」
媽媽立刻笑著點頭。
「交了,別擔心。」
她轉頭看向我時,笑意卻淡了。
「晚晚,你比賽不是拿了獎金嗎?先給弟弟轉五萬,剩下的媽媽替你存著。」
我沒回應,隻看向爸爸。
繼母肚子裏的孩子還沒出生,嬰兒房已經花了三十萬。
爸爸甚至提前買好一套學區房。
可輪到我,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張撫養賬單。
奶粉、學費、校服、醫療費。
一共二十六萬。
「這些年,我和你媽在你身上花了不少錢。」
爸爸將賬單推過來。
「房子你可以暫時不給,但每月必須還我一萬。你阿姨生孩子後需要人照顧,你也搬回來住。」
媽媽當場不樂意。
「憑什麼先還你?」
「晚晚小時候跟我的時間更多,獎金應該先給我。」
爸爸冷笑:
「她十二歲摔斷腿,是我送去的醫院。」
「可手術押金是我趕過去交的!」
他們為了爭一筆不存在的功勞,吵得麵紅耳赤。
沒人記得,當年他們誰都不肯簽字。
最後,是外婆動了姥爺的賠償金,才把我推進手術室。
我從包裏拿出一本發黃的賬本。
「既然要還錢,就先核賬。」
爸爸臉色一沉。
「你什麼意思?」
「意思是,誰付過錢,我還誰。」
賬本是外婆留下的。
從我六歲到十八歲,每一筆支出都記得清清楚楚。
爸爸賬單裏的六萬學費,由外婆支付。
媽媽聲稱承擔的三萬醫療費,收款人也是外婆。
就連他們同時申報過的校服費,實際都是學校捐贈。
媽媽臉色微變。
「你外婆花錢,跟我們花有什麼區別?」
「當然有。」
我合上賬本。
「她養我,你們拿發票。」
爸爸猛地拍桌。
「你少血口噴人!」
我沒爭,隻拿出手機拍下他的賬單。
「明天把所有原始憑證發給我。」
「假的、重複的、拿過外婆報銷的,都會單獨列出來。」
回家後,我連夜核對銀行流水。
淩晨三點,我終於發現,他們為什麼急著讓我簽下二十六萬欠款。
同一張學費發票,爸爸找外婆報銷過一次。
媽媽也拿走過同樣數額。
類似的記錄,整整七十三筆。
不是我欠他們二十六萬。
而是他們借著養我的名義,從外婆手裏重複拿走了四十八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