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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章

他打車把我送到了住處樓下。

全程沒說話,我也沒說。

下車的時候他隔著車窗喊了一句。

"明天我來接你,別忘了生日。"

我沒回頭,關上了單元門。

回到房間,脫了外套,手機掉出來摔在地上,屏幕沒碎,但通知欄彈了一條新消息。

是周鹿鹿的好友申請。

驗證信息寫著:"嫂子!今天好開心認識你,以後我們常約呀~"

我盯著那個波浪號看了很久,點了同意。

她秒回。

"嫂子你到家了嗎?雲舟有沒有送你回去?"

"到了。"

"那就好,他今天太累了,你別跟他吵架哦,他這個人一忙起來什麼都顧不上。"

"嗯。"

"對了明天是你生日對吧?雲舟跟我說過,他可重視了!"

我盯著這行字。

他跟她說過我的生日。

"他跟你說了什麼?"

"就說想給你錄首歌,還問我棚子哪個好。是我幫他推薦的錄音棚哦,那個棚子設備超好的,你肯定喜歡!"

我的手指懸在鍵盤上方。

原來他為我準備的生日驚喜,連選棚子都是問她的意見。

"謝謝你。"

"客氣什麼呀,你是雲舟最重要的人,幫你就是幫他。"

最重要的人。

今晚第三次聽到這四個字了。

第一次是在台上,他對著話筒說的。

第二次是周鹿鹿的朋友圈。

第三次是她發給我的消息。

同一個詞,三個完全不同的指向。

我關了手機,躺在床上,閉著眼睛想起了兩年前的事。

那時候俞雲舟的樂隊還在酒吧駐唱,每周三和周六,固定兩場。

我下了班就去,坐在吧台最角落的位置,點一杯不加糖的美式,聽他唱完整場。

散場以後他會走過來,把吉他靠在我旁邊的高腳凳上,問我今天唱得怎麼樣。

我說很好。

他就笑,笑的時候會伸手捏一下我的臉。

那個時候周鹿鹿還沒加入樂隊。

鍵盤手是一個叫阿默的男生,彈得一般,但人很隨和。

後來阿默因為工作調動去了外地,位置空出來。

俞雲舟說他找了個新的鍵盤手,很厲害,從小學古典出身。

第一次見周鹿鹿是在排練室。

她穿了一件藍色的衛衣,頭發紮成高馬尾,進門的時候鞋帶鬆了,絆了一下。

俞雲舟伸手扶了她一把。

她抬頭衝他笑了一下,說謝謝學長。

學長。

原來他們是校友。

他從沒跟我提過這層關係。

那之後排練越來越頻繁,每周三、六變成了每周四天。

我照常去酒吧等他,但他散場以後不再第一個走向我。

而是先和周鹿鹿討論今晚的曲目,哪裏銜接得不好,哪裏可以改。

五分鐘變成十分鐘,十分鐘變成半小時。

我坐在角落等著,美式從熱的喝到冰的。

有一次我忍不住走過去,他正用手機給周鹿鹿放一段demo。

兩個人的頭湊在一起,耳機一人一隻。

我站在旁邊,他們都沒發現。

"咳。"

他抬頭。

"哎,你還沒走?"

還沒走。

不是"你等了好久了",不是"對不起讓你等了"。

是"你還沒走"。

好像我應該早就識趣地離開了。

從那之後,我就不去酒吧了。

他問過一次,怎麼不來了。

我說最近加班。

他說好吧,那你早點休息。

然後發了一張排練室的照片,裏麵有五個人。

周鹿鹿站在他旁邊,比了個耶。

照片下麵他配的文字是:"新陣容,磨合中。"

我放大了那張照片,看到他右手搭在她的鍵盤架上,手指離她的手腕不到兩厘米。

可能什麼都不是。

可能隻是站位問題。

但我開始失眠了。

手機亮了,是淩晨十二點整。

周鹿鹿在朋友圈發了一條。

一張錄音棚的照片,調音台上擺著兩杯咖啡,熱氣模糊了鏡頭。

配文:"又是肝到半夜的一天,但和對的人做喜歡的事,不算加班。"

底下第一個點讚的人是俞雲舟。

時間是十二點零一分。

而他給我發的晚安消息,至今沒有來。

我把聊天框翻到最上麵,找到他最近一次主動找我說話的記錄。

是三天前。

"幫我看看這段歌詞,哪句更好。"

後麵附了兩個版本的歌詞。

A版本裏寫著"你說你最愛的是晚風"。

B版本裏寫著"你說你最愛吃青提"。

我當時回的是A。

他用了B。

手機屏幕暗下去,天花板上映著窗外的路燈光。

我翻了個身,攥著被角。

明天是我的生日。

二十五歲。

他說好了要給我錄一首歌的。

錄音棚已經退了。

但他不知道。

他什麼都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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