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終審當天,明川律所的會議區坐滿了人。
大屏幕連接著法院公開直播。
盛華集團的董事、高管和媒體團隊全部到場,樓下甚至已經擺好了慶功宴的鮮花和香檳。
我卻留在檔案室,清點舊卷宗。
上午十點十三分,聽證開始。
陸子豪坐在代理席中央,神態自信。
十點二十一分,對方律師質疑境外資產的歸屬。
陸子豪取出那份協議。
“審判長,我方提交一份新證據。”
“它足以證明,對方對相關境外資產擁有實際控製權。”
律所會議區響起掌聲。
內部群也迅速刷屏。
“陸律師出王牌了!”
“這次穩贏。”
張強特意跑到檔案室,將直播畫麵遞到我麵前。
“看見了嗎?你說不能用的證據,已經把對方打懵了。”
畫麵裏,對方律師接過協議,沒有爭辯,隻向法庭提交了三份材料。
第一份,是陳建國的死亡證明。
第二份,是公證機構的印章停用公告。
第三份,是協議用紙的生產批次鑒定。
陸子豪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。
“協議落款於五年前九月。”
對方律師緩緩開口:
“但簽署人已於同年六月去世。”
“公證章在兩年前便已停用。”
“協議使用的紙張,則是三年前才投入生產。”
審判庭內一片死寂。
張強舉著手機,僵在原地。
審判長沉聲問:
“證據從何處取得?”
“真實性由誰審查?”
陸子豪慌亂地拿出《證據真實性確認書》。
“由原項目負責人林峰審核。”
“這裏有他的簽名。”
他終於開始往我身上推責任。
可對方律師緊接著提交了我的書麵異議。
“我方昨日收到林峰律師的郵件。”
“他明確表示,從未確認協議真實性,並懷疑簽名遭到冒用。”
“我方申請鑒定簽名,並調查證據的取得和流轉過程。”
審判長臉色驟沉。
直播信號隨即中斷。
會議區的大屏幕陷入黑暗。
不久,律所合規負責人衝出會議室,通知所有人不得銷毀盛華案材料。
隨後,兩名調查人員抵達律所,要求封存陸正陽和商事部的電子設備。
樓下的慶功鮮花還沒拆封,就被擋在了門外。
我的手機開始響起。
陸正陽。
我沒有接。
電話一通接著一通,檔案室的座機也很快響了。
老吳接完電話,緊張地看著我。
“陸主任讓你馬上去法院。”
“我沒有辦案資格。”
“法院隻給他們二十分鐘解釋證據來源!”
我放回手中的卷宗。
“那是律師的工作,與我無關。”
走廊外突然傳來急促的腳步聲。
檔案室的門被猛地推開。
陸正陽站在門口,西裝滿是褶皺。
陸子豪跟在他身後,臉色慘白,手裏的卷宗抖個不停。
“林峰,馬上跟我們回法庭。”
我坐著沒動。
“陸主任,我的辦案資格已經被撤銷了。”
“現在不是計較這些的時候!”
陸正陽壓低聲音。
“那份協議牽涉違規資金,盛華董事長也被留下調查。”
“你熟悉舊案,現在隻有你能解釋清楚。”
整個檔案室都安靜了下來。
我摘下胸前的工作牌,放到他麵前。
“師兄,你忘了嗎?”
“我隻是個複印員。”
陸正陽臉色鐵青,卻不敢發作。
片刻後,他將一份調查通知拍到我麵前。
“你可以不幫我們。”
“但你最好先看看這個。”
通知書上寫著,因涉嫌審核、提交虛假證據,相關人員將被依法調查。
第一責任人,正是我。
附件中的確認書上,不僅有我的簽名,還有一枚隻有我本人才能使用的電子執業印章。
陸正陽聲音沙啞:
“係統記錄顯示,這份確認書。”
“是用你的賬號簽發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