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三天淩晨五點,天還沒亮透。
我拖著行李箱走出酒店大門,上了去高鐵站的出租車。
手機裏的那張電話卡,被我掰斷扔進了大堂的垃圾桶。
出發前,我把之前寫好的斷親書裝進信封,交給了前台。
“如果有人來找一個叫沈知意的人,請把這個交給他們。”
前台姑娘接過信封,好奇地看了我一眼:“好的。”
車窗外的城市往後退。
我在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二年。
學會走路、學會說話、學會看人臉色、學會把委屈咽回去。
現在我要去兩千公裏外的地方。
去做一個不用懂事的人。
......
我離開的第四天,沈家終於發現不對勁了。
因為我的副卡被停了整整四天,
卻沒有一次消費被拒的記錄,更沒有他們預想中的低頭求饒。
我像在這個城市裏徹底蒸發了。
爸爸動用了關係,查到了我的入住記錄。
一家人浩浩蕩蕩地開著車,帶著沈瑤瑤,來到了我住的那家酒店。
哥哥走在最前麵,臉上還帶著那種高高在上的不耐煩:
“媽,我就說她躲在這種破地方吧。
一會兒見了麵,千萬別給她好臉色,必須讓她先給瑤瑤道歉......”
他們走到前台,要求工作人員用房卡開門。
前台查了一下電腦。
“不好意思,沈知意女士在四天前就已經退房了。”
“退房了?她去哪了?”
媽媽的聲音帶著一絲她自己都沒察覺到的慌亂。
“不知道,客人沒說。”前台想起了什麼,從櫃台下麵拿出一個白色的信封。
“不過,她走之前留下了這個。說如果有家人來找,就交給你們。”
媽媽一把搶過信封。
信封沒有封口,她抽出裏麵的兩頁紙。
爸爸皺著眉湊過去,哥哥也漫不經心地瞥了一眼。
隻看清抬頭的那三個字,哥哥臉上的不耐煩瞬間凝固了。
斷親書。
媽媽倒抽了一口涼氣,盯著紙上的黑字,一行一行往下看。
“本人沈知意,自願與沈家解除一切親屬關係。
本人不再享有沈家任何財產權益。”
最下麵,是我的簽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