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宋家的第三年,他們終於舉辦了認親宴。
可宴會的主角不是我。
爸爸宣布,養女宋明珠不用改姓,以後仍是宋家大小姐。
媽媽當眾送給她百分之五的公司股份。
哥哥更是拿出一條鑽石項鏈,說:
“血緣不代表感情,明珠永遠是我唯一的妹妹。”
賓客們這才想起角落裏的我。
有人問:
“那親生女兒呢?”
媽媽看了我一眼。
“她剛回來不懂規矩,先跟在明珠身邊學幾年。”
我低頭看著手機。
養父母發來消息,說房間還給我留著,戶口也隨時可以遷回去。
三年前,宋家說我是他們丟失的女兒,逼我離開養父母。
三年後,他們又嫌我搶走假千金的位置。
我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斷親協議,簽下名字。
既然血緣不代表感情——
那我是誰的親生女兒,也沒那麼重要了。
......
我合上筆帽時,宋明珠正挽著媽媽的手,接受賓客的祝福。
沒人注意我簽了什麼。
哥哥走過來,把一杯香檳放到我麵前。
“今天是明珠的好日子,你別擺臉色。”
我看著他胸前那枚藍寶石領針。
那是我回宋家的第一個生日,攢了三個月工資送他的。
他說太便宜,配不上西裝,一次也沒戴過。
今天卻戴了出來。
因為宋明珠說,藍色襯他的眼睛。
“聽見沒有?”
哥哥皺起眉。
我把紙折好,裝進信封。
“聽見了。”
他臉色鬆了些。
“你早這麼懂事,家裏也不會總鬧得不愉快。”
仿佛這三年的爭吵,都是我一個人的錯。
認親第一天,媽媽牽著我的手,說要把缺失的十八年全補給我。
後來宋明珠哭了一夜,他們便讓我住進一樓客房。
我問為什麼。
媽媽說,明珠身體不好,受不了刺激。
我的房間給她住了十八年,多住幾年也沒什麼。
見我不說話,哥哥又壓低聲音。
“等會兒記者要拍全家福。你站在明珠後麵,別搶她鏡頭。”
“好。”
他怔了怔,像是沒想到我會答應得這麼快。
台上,爸爸叫我過去。
我剛走近,媽媽便把一隻托盤塞進我手裏。
“明珠要給長輩敬酒,你跟著她,別讓她累著。”
宋明珠為難地看著我。
“媽媽,姐姐才是親生女兒,讓她端酒不好吧?”
“她連客人都認不全,不端酒還能做什麼?”
媽媽語氣自然得像在說家裏的傭人。
四周響起幾聲輕笑。
我端起托盤。
這些年,我一直以為隻要再乖一點,他們就會願意愛我。
可原來人不愛你時,你連委屈都像是在添麻煩。
敬到宋家二叔麵前時,他攔住我。
“清禾,你手裏那個信封是什麼?”
媽媽掃了一眼。
“估計又是她寫給我們的道歉信。”
她伸手抽走信封,隨意壓在禮物堆最下麵。
“先把正事做完,回家再說。”
我看著那隻信封被層層禮盒蓋住,沒有拿回來。
哥哥拍了拍我的肩。
“這才像一家人。等你真把明珠當妹妹,我們自然也會好好對你。”
我點頭。
“你們記得看就好。”
宴會結束前,主持人請宋家人上台合影。
媽媽拉著宋明珠站到正中。
我照哥哥說的,站在最後麵。
快門亮起的那一刻,宋明珠忽然往後一退。
紅酒潑了她一身。
她捂住裙擺,眼圈瞬間紅了。
而所有人的目光,都落在了我還沒來得及收回的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