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不對,不完全是人。
他蹲在天台邊緣,黑色的長風衣垂到腳踝,風吹起來像一對翅膀。
皮膚是深灰色的,比普通喪屍深得多,像淬了鐵。
側臉線條很鋒利,下頜骨的位置有一道黑色的紋路,像燒焦的裂紋,一直延伸到耳後。
最不一樣的是眼睛。
一隻是金色的,像融化的銅水。
另一隻是純黑的,連眼白都沒有。
周圍的喪屍全都趴在天台下麵的樓層裏,一隻都不敢上來。
不是害怕。是本能地臣服。
我不怕。
我走到他麵前,歪著頭看他。
他睜開眼睛。異瞳在夜色裏一明一暗。
好看。不是那種幹淨的好看。是危險的好看。像一把沒入鞘的刀。
我張了張嘴,喉嚨裏擠出一個含混的音:
"老,公。"
他挑了一下眉。"哈?"
我又叫了一聲:"老公。"
我不知道這個詞什麼意思。腦子裏隻有一個模糊的畫麵。一個女的摟著一個男的,就這樣叫。好看的男的,就叫老公。
他盯著我看了三秒,然後嗤笑了一聲。
"腦子壞了?"
我不懂。繼續伸手想抱他的胳膊。他側身躲開了。
"別碰我。臟。"
我沒聽懂。繼續伸手。他又躲。我再伸。
他站起來,居高臨下看著我:
"你是哪來的?怎麼不怕我?"
我嗬嗬嗬地笑,抱住了他的小腿。
他低頭看著我抱著他腿的樣子,皺了皺眉。
"煩死了。"
但他沒有踹開我。
從那天起,我就賴上了他。他走到哪我跟到哪。他蹲下來我就趴他腳邊。他站起來我就扒他的風衣下擺。
"放開。""嗬嗬嗬。""說了放開!""嗬嗬嗬嗬嗬。"
他深吸一口氣:"你是複讀機嗎?"
我嗬嗬嗬地笑得更大聲了。
有一次我在廢墟裏翻到了一罐午餐肉,屁顛顛端到他麵前。
他看了一眼:"我不吃罐頭。"
我把罐頭往他手裏塞。他沒接。我急了,嗬嗬嗬地叫喚,把罐頭舉到他嘴邊。
他看著我舉罐頭的樣子,沉默了兩秒。
然後伸手把罐頭拿過去,用指甲劃開鐵皮,把裏麵的肉倒進我嘴裏。
"你吃。別浪費。"
三年了,從來沒有人給我喂過東西吃。都是我給別人買。給他買夜宵,給他買醒酒藥,給他買送別人的禮物。從來沒有人給我。
我蹲在他腳邊嚼午餐肉,覺得很開心。
不知道過了多久。腦子一點一點變清楚了。
我想起來了。我叫沈小柔。二十二歲。
想起來的時候,我正趴在他風衣上睡覺,口水流了一大片。
我愣住了。慢慢抬頭。
他正低頭看我,異瞳裏帶著點嫌棄:
"醒了?把我衣服弄臟了知不知道。"
我的臉燙得能煎雞蛋。
"那個,我之前叫你的那些,我不是故意的,腦子不清楚。"
他挑了一下眉。"哦。所以現在不叫了?"
我後來才知道,那些趴在樓下不敢上來的喪屍,管他叫"王"。整座城的喪屍都聽他的。
而我,是唯一一個敢爬上天台扒他褲腿的。
半年後,我已經不是當初那個被丟在巷子裏斷後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