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沒掏錢。
爹臉上的笑一點一點垮下來。
"行啊,翅膀硬了。"
娘也不哭了,眼淚收得比來得還快,扭頭衝人群高聲歎氣:
"養了五年的閨女,一文錢不肯掏,這就是白眼狼。"
我沒接話,轉身想走。
爹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力道很重,指甲掐進了肉裏。
"你別急著走。"
他湊過來,壓低聲音,嘴角是那種我太熟悉的笑:
"你現在是那老道士的徒弟,值錢了。"
"當年王叔給六十文,如今你好歹得值個十兩吧?"
我愣住了。
"你給也行,不給也行。"
他鬆開手,往後退了一步,聲音剛好夠周圍的人聽見:
"你是我親閨女,賣不賣,我說了算。"
"當年那樁買賣沒成,身契還在我手裏,王叔是中間人,他可以作證。"
他說得理直氣壯,像在討一筆天經地義的欠款。
娘在旁邊幫腔,聲音尖得像根針:
"律法寫得清清楚楚,未嫁之女,父母做主。你跟著那老道士,可有婚書?可有過繼文書?"
"什麼都沒有,你就還是我顧家的閨女,我想賣就賣。"
她說完還拍了拍手上的灰,衝圍觀的人笑了笑。
沒人幫我說話。
因為爹說的那句話,在這個世道裏,確實有道理。
未嫁女,父母做主。
我站在原地,看著他們兩張臉。
十年前也是這兩張臉。
爹蹲在我麵前笑著說去王叔家住兩天,娘別過臉去撥弄灶火。
一個負責騙,一個負責裝。
配合了十年,默契得很。
我慢慢解開腰間的荷包。
爹的眼睛一下亮了,手不自覺地伸出來。
我把荷包裏的碎銀子全倒在手心裏,數了數,一共三兩七錢。
仙長給的零用,攢了三年。
我把銀子一顆一顆擺在爹麵前的地上。
"三兩七錢,你數數。"
爹蹲下來就撿,手快得像怕銀子會跑。
"不夠吧?"
他邊撿邊說,
"你跟那老道士要點,也不差這......"
"夠了。"
我打斷他,聲音很平:
"三兩七錢,買你一句話。"
爹抬頭看我。
"從今以後,你沒有我這個閨女。"
爹的手停了,攥著銀子,嘴巴張了張。
娘的臉抽了一下,剛想開口。
我沒給她機會:
"你說身契在你手裏,行,這三兩七錢就是贖身銀。"
"從今天起,我跟顧家沒有任何關係。"
"你再來找我,我報官。"
說完我轉身就走,快到像在逃。
身後傳來爹的聲音:
"才三兩七錢?你師父那麼大的神仙,就給你這點?"
"你回去跟他再要點,怎麼也得湊個十兩!"
我沒停。
走出集市,拐進一條沒人的巷子,靠著牆蹲下來。
眼淚掉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