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帶著晴晴去了附近的酒店。
開了個套房,讓她睡大床,我睡沙發。
早上帶她下樓吃了自助早餐。
她站在餐台前,看著那一排煎蛋、培根、小籠包、粥、果汁,眼睛瞪得圓圓的。
"爸爸,這些都能吃嗎?"
"都能,你喜歡什麼拿什麼。"
她端著盤子,拿了一個小籠包,又放回去,看了我一眼。
"能多拿嗎?"
我喉嚨發緊。
"多少都行。"
她拿了三個小籠包,一個煎蛋,一杯橙汁,
端回來,坐下,吃之前先把橙汁往我麵前推了推。
"爸爸你喝。"
我沒喝。
我低著頭,假裝在看手機,眼眶酸得厲害。
七歲的孩子,吃頓早飯要先問能不能多拿。
吃東西之前先想著讓我喝。
在那個家裏,她是怎麼學會這些的?
是挨過多少次臉色,才學會把自己縮成這樣?
吃完早飯,我讓她在房間看動畫片,我坐到窗邊,開始打電話。
第一個電話,打給我弟林剛。
"哥,你回來了?"
"嗯。晴晴的事你知道嗎?"
那頭沉默了一下。
"我就知道那個女人不是個東西。"
"上次我去你家,看見晴晴在洗碗,浩浩在旁邊看電視。"
"晴晴才多大,我想說,怕你媳婦給你吹枕邊風...."
"你看見了沒告訴我?"
"哥,我說了你信嗎?那時候你們剛結婚沒多久......"
我沒再說這個。
"你認識靠譜的律師嗎?"
"搞離婚的?"
"搞財產的。"
第二個電話,打給我在工地認識的老朋友、做法務的老陳。
"婚後收入被配偶截留,用於個人子女的大額消費,能追嗎?"
"能。"
"婚後共同財產,一方用於明顯不合理的個人支出,另一方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主張少分或不分,嚴重的還可以單獨起訴要求返還。你有流水記錄嗎?"
"截圖都存好了。"
"那好說,還有一件事。"
"孩子身上的傷。"
我說,
"能立案嗎?"
老陳頓了一下,聲音嚴肅起來。
"如果有證據,傷情達到一定程度,可以報警,走故意傷害。"
"就算夠不上刑事,也能作為離婚訴訟裏爭取撫養權的砝碼。"
"怎麼固定證據?"
"帶孩子去醫院,做個檢查,讓醫生出具診斷書,拍照留存。時間越早越好。"
我掛了電話,走到床邊。
晴晴正趴在床上看動畫片,腳丫子翹在空中,晃來晃去。
聽見我走過來,她把頭轉過來。
"爸爸,我們什麼時候回家?"
我在床邊坐下,摸了摸她的頭。
"不回那個家了。"
她眨了眨眼。
"那去哪?"
"去爸爸給你重新找的家。"
她想了一會兒,把動畫片關掉,坐起來,伸手來拉我的手。
"爸爸,我們家有沒有大床?"
"有。"
"比這個還大嗎?"
"比這個還大。"
"那......有沒有橙汁?"
我低頭看著她。
這個孩子,要的東西多少啊。
不過是一杯橙汁。
"有,每天都有。"
她笑了。
是我兩年沒見過的那種笑,鬆鬆的,沒有任何防備。
我握緊她的手,站起來。
今天先帶她去醫院,把診斷書拿到。
然後,聯係律師,整理兩年的賬單流水,收集所有能用上的證據。
陳靜這兩年拿我的錢堆她兒子、苛待我女兒、在晴晴身上留傷....
每一件事,我都要讓她一筆一筆還回來。
不是為了我。
是為了這個孩子問我"能多拿嗎"的那一刻。
是為了她把橙汁推到我麵前的那一刻。
是為了她把"我想爸爸"寫了又擦掉的那一刻。
我拿起外套,另一隻手牽著晴晴。
"走,爸帶你去個地方。"
"去哪?"
"去把壞人該還你的,一樣一樣全要回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