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.
第二天一早,蘇瑤的工作室發了一紙聲明:
“針對近期網絡熱議的校園霸淩事件,蘇瑤女士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,被告為演員沈鹿。蘇瑤女士不求賠償,隻求一個公道。”
聲明的最後,附了一句:
“正義也許會遲到,但不會缺席。”
轉發量一小時破百萬。
評論區全是三個字:
支持瑤瑤。
支持瑤瑤。
支持瑤瑤。
我的手機被打爆了。代言方正式通知解約,劇組說“為了不影響項目,建議您暫時休息”。經紀人說,公司的股價都跌了。
“鹿鹿,你到底認不認識她?”經紀人又問了一遍。
“不認識。”我說,“我查過了,我高中不是在那兒上的。”
“那你高中在哪兒上的?”
我沒回答。
因為這事說出來,比霸淩指控更麻煩。
第三天,法院的傳票到了。
我被起訴了。
不是誹謗,不是名譽權,而是蘇瑤以“人格權侵害”為由,要求我在全網公開道歉,並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元。
一塊錢。
她要的不是錢,是我的命。
開庭那天,我按時到了法院。
我剛走進法庭,就看見原告席上坐著的蘇瑤和她媽媽。
蘇瑤穿著一件寬鬆的黑色連衣裙,頭發紮起來,眼睛下麵蓋了很厚的遮瑕,但還是能看出浮腫。她看見我進來,身體明顯往她媽媽那邊縮了一下,像受驚的兔子。
她媽媽一把摟住她,瞪著我:
“瑤瑤別怕,媽在這兒。今天這麼多人在,媽一定給你討個公道。”
我在她們麵前站定,看了她們一眼,什麼都沒說,走向被告席。
蘇瑤媽媽的演技比她女兒好多了。
法槌落下,正式開庭。
原告律師率先站起來:
“首先,請受害人陳述事件經過。”
蘇瑤深吸一口氣,聲音發顫:
“高一那年,我轉學到育才高中。第一天報到,沈鹿就在全班麵前嘲笑我的校服‘土’。我以為忍一忍就過去了,但後來,事情越來越過分。”
她開始掉眼淚:
“她讓我給她寫作業,寫不完就當眾扇我耳光。冬天的時候,她把我拖進廁所,拿冷水從頭潑到腳。我發著高燒,她也不讓我去醫務室。”
“她撕了我所有的課本和筆記,還警告全班的同學,誰敢跟我說話,就是跟她作對。我整整三年,沒有交到一個朋友。”
蘇瑤捂著嘴,哭得說不出話來。
她媽媽在旁邊也跟著哭,一邊哭一邊說:
“我女兒那時候天天回家哭,身上全是傷,我問她怎麼了她不敢說。後來我在她枕頭底下發現了遺書......”
蘇瑤媽媽站起來,聲音尖利:
“法官,我女兒當時才十六歲啊!她被這個惡毒的女人欺負了三年,到現在都不敢一個人出門,不敢跟人說話,連工作都受了影響!”
“這種人就該讓她身敗名裂!讓她也嘗嘗被全世界拋棄的滋味!”
旁聽席響起了壓抑的議論聲,有人紅了眼眶,有人小聲罵我:
“真不是人。”
“大明星了不起啊?把人家一輩子都毀了。”
“你看她那張臉,坐在那兒一點表情都沒有,冷血動物。”
我坐在被告席上,麵無表情地聽完。
然後我舉手,法官示意我發言。
我站起來,看著蘇瑤,問了一句話:
“你說我高中把你關廁所裏潑冷水?”
蘇瑤點頭,眼淚又掉下來了。
“你說你轉學到育才高中,高一第一天就被我盯上了?”
她又點頭。
“你確定,那個霸淩你的人,是我?”
蘇瑤抬起頭,眼神裏帶著一種“你還在裝什麼”的憤怒:
“沈鹿,你化成灰我都認得你。”
旁聽席有人喊了一句:
“這女的還想抵賴!證據都擺出來了還嘴硬!”
法官敲法槌:“肅靜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