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沈誌誠的哭聲戛然而止。
他抬頭錯愕地看著我。
“你......你什麼意思?”
“我懷疑你與本案有關。”
我語氣平靜,目光毫不退讓。
他瞬間變了臉色,猛地站起身指著我怒吼。
“你胡說八道!”
“你們警察破不了案,就拿受害者家屬頂罪是嗎?”
“我要投訴你!我要告你汙蔑!”
陳明山也勃然大怒,上前一步擋在沈誌誠麵前。
“薑卉!你立刻給我離開現場!”
“事後我會寫報告。”
“說你胡說八道,不尊重死者,沒有規矩,不配當法醫!”
“你這輩子別想轉正了!”
周圍的議論聲越來越大。
有人勸我趕緊道歉。
有人罵我年輕氣盛不知輕重。
我深吸一口氣,沒有退縮。
做法醫的,就是要替死人說話。
不能讓真凶逍遙法外。
金毛說,兩人案發前有過激烈爭執。
死者還撓了丈夫好幾下。
而根據羅卡物質交換定律:凡有接觸,必留痕跡!
死者留著長指甲,掙紮時一定抓到了凶手的皮膚組織!
我蹲下身,小心翼翼用鑷子夾起死者右手中指。
指尖指甲縫裏,一點極淡的皮屑組織藏在血汙裏。
“大家看這裏!”
我舉著鑷子抬高聲音。
“死者指甲縫裏有新鮮人體皮屑,大概率是凶手留下的。”
“DNA比對隻需要兩個小時。”
“沈先生,你要是清白的,配合一下就能自證。”
“為什麼要怕?”
沈誌誠的臉瞬間白了。
他嘴唇哆嗦著,連連後退。
“我不做!這是對我的侮辱!”
刑警隊長辦案多年,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虛。
他沉聲道。
“沈先生,配合調查是公民義務,請你不要抗拒。”
沈誌誠見躲不過,轉身就想往外跑。
旁邊的金毛猛地撲上去,一口死死咬住他的褲腿。
沈誌誠痛得大叫。
“死狗!鬆口!”
我能聽到金毛的聲音。
“你都不如狗,狗是忠誠的,你就是個白眼狼!”
“我要給女主人報仇!”
“多虧這個法醫小姐姐,你才沒法逍遙法外!”
警員一擁而上,當場把沈誌誠按在了地上。
他還在掙紮著喊冤。
“我就是和她吵了幾句推了一把,我沒殺人!”
陳明山臉色難看,硬邦邦地開口。
“沒有凶器、沒有贓物,就算有皮屑也定不了罪。”
“說不定是日常接觸留下的,說明不了什麼。”
我想起蒼蠅的話,轉身往後院走。
“凶器說不定被扔到了垃圾房,跟我來。”
眾人半信半疑跟過去。
果然在垃圾桶最深處找到了帶血的啞鈴。
沈誌誠還在狡辯。
“是凶手拿我的啞鈴殺人的,和我無關!”
我冷笑一聲。
“一會兒看看上麵有幾組指紋,就知道是誰下手的了!”
沈誌誠一下子就沒詞了,滿頭冷汗。
回來路過花園時,我看見一片泥土顏色格外新。
我低頭問土裏的蚯蚓:
“這坑怎麼回事?”
蚯蚓悶聲道。
“男的半夜挖的,埋了好多鈔票進去,還掉了個眼鏡片。”
我直起身,指著那片新土。
“挖開這裏。”
幾分鐘後,丟失的現金整整齊齊躺在土坑裏。
旁邊還有一副刻著沈誌誠名字的定製眼鏡。
可見根本就沒有劫財這回事。
沈誌誠大勢已去,指著我怒吼。
“你這個魔鬼!”
“都是你壞了我的好事!”
他又仰天大笑起來。
“是我殺的又怎麼樣?”
“她天天罵我吃軟飯!要讓我淨身出戶!”
“她該死!我沒錯!”